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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通知 |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 文 号:会协[2004]90号 | 发文机关:财政部 | |
| 发文日期:2004-12-06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会计师事务所:
上市公司200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已经开始,为保证审计质量,维护社会公众利益,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现就做好上市公司200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当认真学习、深入领会全面贯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精神,时刻牢记行业所肩负的历史愈来愈和维护公众利益的宗旨,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自学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的规定,保持应有的独立性,诚实守信,谨慎执业。
二、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当特别关注和认真研究近期发布的有关会计、审计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见附件),提高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按照有关规章、准则及执业规范指南的要求,对上市公司2004年度会计报表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
三、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承接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一如既往地关注会计报表审计中的“炒鱿鱼、接下家”行为,严格监管会计师事务所不顾审计风险、不计后果“接下家”的行为。针对上市公司200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期间发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应及时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告,并说明上市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四、在审计过程中,各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应当特别关注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交易的非关联化、上市公司对外担保以及委托理财等情形。有关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还应高度重视对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进行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工作。
五、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结束后,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业务报备的有关规定,将2004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情况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所在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
附件:2004年度有关部门发布的相关规定
1、《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04]2号)
2、《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财会[2004]3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农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5号)
4、《财政部关于印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担保(试行)>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试行)>的通知》(财会[2004]6号)
5、《财政部关于印发<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04]11号)
6、《财政部关于印发<投资公司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财会[2004]14号)
7、《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小企业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财会[2004]15号)
8、《财政部关于印发<小型工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衔接规定>的通知》(财会[2004]16号)
9、《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加强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财企[2004]5号)
10、《财政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对外投资资产评估增减值财务处理问题的补充》(财企[2004]134号)
11、《财政部关于印发<2004年度境外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表>的通知》(财企[2004]171号)
1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变印花税按期汇总缴纳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04]170号)
1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予以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04]173号)
14、《财政部关于印发<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托管业务有关财务管理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企[2004]108号)
15、《财政部关于印发<改进和完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办监[2004]13号)
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4]143号)
17、《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4]1号)
18、《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2004年修订)的通知》(证监会计字[2004]4号)
19、《关于对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审计意见的通知》(沪证司[2004]11号)
20、《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2004年5月21日发布)
2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汇发[2004]7号)
22、《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5号)
2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理规则>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315号)
24、《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加强对上市公司年报中已审计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审核的通知》(会协[2004]17号)
2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的通知》 (会协[2004]18号)
26、《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企业集团会计报表审计指导意见>的通知》(会协[2004]27号)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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