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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召开全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会议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日期:2001-07-18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上海市、重庆市、辽宁省、浙江省、湖北省、山西省、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研究新形势下行业建设与发展战略,兹定于2001年8月15日至17日在深圳市召开全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研究新形势下行业建设与发展战略。

  二、会议研讨内容
  新形势下行业建设与发展战略;当前行业建设与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请各与会单位围绕会议研讨内容确定1-2个题目写出专题材料,并于8月10日前报至中注协综合部。

  三、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协会(两会已合并的除外),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及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各1名。

  四、会议地点
  深圳市五洲宾馆。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1号;电话:(0755)2538203。

  五、注意事项
  1.与会人员8月14日报到,19日疏散;
  2.请与会人员自行到会并订好返程票;
  3.请各地于8月10日前将与会人员名单通知中注协。联系人:王迪平、姜芳凝;联系电话:(010)68721166-5512、5513;传真:(010)68720126
  深圳市注协联系人:毛健;联系电话:(0755)3515432、3515410-5432;传真:(0755)3515379。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2001年07月18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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