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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关于印发《“引进国外杰出人才”招聘单位返回匹配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人教字[2001]107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1-07-04 生效日期:2001-07-04
 

院机关有关部门:
  为充分调动创新试点单位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的积极性,落实院所两级资源匹配的原则,利用好各招聘单位返回匹配经费,现将《“引进国外杰出人才”招聘单位返回匹配经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二00一年七月四日

“引进国外杰出人才”招聘单位返回匹配经费管理办法

  为充分调动创新试点单位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的积极性,落实院所两级资源匹配的原则,加大对“百人计划”优秀入选者的后续支持强度,利用好各招聘单位返回匹配经费(以下简称返回匹配经费),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一、返回匹配经费是招聘单位根据《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全面推进阶段改进和完善各项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待“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入选者到位工作后,将本单位的自有资金返回院财政。

  二、返回匹配经费使用范围:
  1.“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百人计划”优秀入选者的奖励和后续支持。凡终期评估中结果为优秀的入选者,可获得50-100万元的经费支持。其中,对基础理论研究领域的后续支持强度一般为50万元,对实验性学科领域的后续支持强度一般为100万元;
  2.对申请获得“中国科学院海外杰出学者基金”的人选,给予每位40万元的经费支持;
  3.用于对“中国优秀博士后”获得者的奖励和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留院或来院工作的作者科研启动资金。
  4.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奖所需经费。

  三、审批程序
  人事教育局根据经费的使用范围,按照规范的评审程序,提出建议支持方案,报主管院领导批准后,由综合计划局拨付。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由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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