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车船使用税税款征收和违章罚款收入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沈地税发[2001]第134号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发文日期:2001-07-03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分局、县(市)局:
  为贯彻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车船使用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沈政[2001]85号)文件精神,做好车船使用税的征收工作,现就税款征收和罚款收入有关会计核算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税款征收
  各分局、县(市)局设在交警大队车船使用税代征窗口的征收入员,在收到纳税人缴纳的税款时,要给纳税人开据《税收通用完税证》,按规定将每天所收税款(包括现金和支票等),填写税收汇总专用缴款书,将税款缴入金库,并及时向本局计会科报解。

  二、车船使用税代征手续费的解缴和核算
  各分局、县(市)局必须于季度终了后10日内,根据车船使用税征收额依4%的比例,到同级财政部门办理代征手续费的退库,并将经批准退库的代征手续费,转本局财务账户。各局财务对车船使用税代征手续费按以下科目进行核算:
  1、收到车船使用税代征手续费时,依据税收退款书和退库审批表所列金额,填制记账凭证,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暂存款--车船使用税征收手续费。
  2、将车船使用税代征手续费向市局转款时,使用银行乙类转帐支票,并在用途栏内注明车船使用税代征手续费和征收单位。借记暂存款--车船使用税征收手续费,贷记银行存款。
  3、市局计财处在向市交警支队转车船使用税代征手续费时,要提供各分局(交警大队)代征手续费明细表,凭转款凭证和交警支队开据收款收据填制记账凭证。借记经费支出--代征代扣手续费,贷记银行存款。对于未能及时办理退库审批的单位,按应提取代征手续费金额,用基层局资金向市局缴款。

  三、车船使用税违章罚款收入的核算
  1、票据的使用
  车船使用税的违章罚款,必须使用辽宁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罚没款收据。由各基层局计会科到市局计财处领取。对我省外市来沈未税车辆和未办理免税审批手续的车辆处以20元定额罚款的,由交通警察实施当场处罚。对我市的未税车辆和未办理免税审批手续的车辆处以50元罚款的,到当地地税部门设在公安交警大队的“车船使用税代征窗口”交纳罚款。使用罚没款收据时,在姓名栏内必须填写车主或车辆产权单位(租赁车船的,填写协议确定的纳税人,协议未确定的,填写实际使用人),不得填写驾驶员姓名。
  2、票据的管理
  《辽宁省罚没款收据》按照定额完税证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使用前要加盖征收机关公章。各分局、县(市)局设在交警大队车船使用税代征窗口的工作人员,应向交通警察宣传票证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明确丢失处理办法,建立健全罚没款收据领用和报解手续。
  3、罚款收入的核算
  各分局、县(市)局设在交警大队“车船使用税代征窗口”工作人员,每天将所收罚款和交警转来的罚款,存入本局财务账户,并按规定设置罚款收入明细账,登记每天收款、票证报解数额。不得设立过渡账户,不许占压罚款收入。各分局、县(市)局财务在收到“车船使用税代征窗口”转来的罚款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暂存款--车船使用税违章罚款。各基层局应于每月10日前将所收罚款收入上缴市局车船使用税罚没款专户,收款单位: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黄河办事处,账号:205201502501-67。缴款时借记暂存款--车船使用税违章罚款,贷记银行存款。
  市局计财处按月将收到的罚款收入上解市级金库,并向财政和交警部门提供各基层局(交警大队)车船使用税违章罚款收入统计表。

  四、各分局、县(市)局要加强对车船使用税征收工作的管理,要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防止税款、罚款收入管理中出现问题,并为窗口工作人员提供送存款和完税证及罚没款收据的安全保障设备。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
2001年7月3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