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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上报《阜康市政府接待处分类改革方案》的报告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阜政办[2006]55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4-24 | 生效日期:2016-12-11 |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
根据《关于印发(阜康市2006年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安排的意见)的通知》(阜党办[2006] 37号)及《关于批转市编办<关于阜康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阜党办[2005] 110号)文件精神,结合阜康市政府接待处工作的需要和所承担的职能,制定了分类改革方案。
现呈上,请予审核。
联系人:洪净 电话:3234766 13579471988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阜康市人民政府接待处分类改革方案
阜康市政府接待处现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编制4名。根据《关于印发(阜康市2006年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安排的意见)的通知》(阜党办[2006] 37号)文件精神,制定我处分类改革方案如下: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改革目标,按照有利于合理界定单位类别,明确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有利于规范管理,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需要,促进阜康市 信息化事业协调、健康、快速发展的要求,逐步建立目标明确、结构规范、运行高效,符合单位自身发展规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自我约束机制。
我处分类改革遵循政事分开、职能界定、精简效能的原则;遵循立足现状、着眼规范、业务需求的原则。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市内宾客接待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地(市)级、部队及省以上领导机关派出的检查、调查、视察团(组)的接待服务工作。
(三)做好上级机关直接召开的重要会议的接待服务工作。
(四)负责市四套班子和市主要领导安排的接待任务。
(五)负责接待登记和接待结算工作。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三、机构的调整归类意见
阜康市接待处作为阜康市人民政府负责对外接待的服务部门,完全承担着行政管理职能,为此,将阜康市接待处由当前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机构核定为行政机构。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政府接待处核定行政编制4名,其中:接待处领导职数2名(接待处长1名、副处长1名),工作人员1名,核定机关后勤事业编制1名(全额预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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