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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5年度省下拨补助专款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粤司办[2006]99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4-28 | 生效日期:2006-04-28 |
各有关地级市、县(市、区)司法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部门预算单位2005年度财政支出项目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财评〔2005〕73号)和省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试行方案>的通知》(粤财评〔2004〕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系统2005年度财政支出项目自我绩效评价工作,确保自评工作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绩效评价是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项目管理,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的重要措施,评价结果是考核单位业绩和决定下年度资金拨付的重要依据。为此,各单位必须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抽调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自评小组开展工作。自评小组应由单位领导、财务人员和使用专项经费的业务人员组成。要彻底摸清各专项经费的来源、支出情况,并按要求据实上报。
二、评价范围
本次列入绩效评价的项目共三项,包括:2005年贫困地区政法部门装备补助经费;2005年司法系统维修补助经费;2005年贫困地区政法系统办案补助(业务补助)经费。
三、自评方案
省财政厅设计的绩效评价自评方案非常复杂。为了方便基层单位操作,我们对有关表格和指标进行了简化,对省厅能确定的内容不再由基层单位填报。具体方案如下:
1.绩效目标、评价方法和评价指标由省厅确定,各单位只需认真填写《2005年度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即可。为方便填报,各单位务须加深对绩效目标的认识,即:
(1)实物装备的绩效体现在实物是否入账,资产是否安全,使用状况如何,对工作的促进作用多大,等等;
(2)维修专项的绩效体现在维修的面积有多少,是否做到了成本最低、质量最好,对工作的促进作用多大,等等;
(3)办案业务费的绩效体现在办理各类案件和开展业务工作的数量,办理单件案件或业务的成本,对当地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所起的促进作用,等等。
2.省财政厅设计的《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共三张,省厅对其简化后,将必须填报的内容浓缩为一张。表中注明“由省厅填写”的表格可不填写,保留这些表格的原因是这些栏目都有相应的分值,为了计分方便,予以保留。同时,希望各单位重视这些必填的项目,虽然有些由省厅代填,但从掌握业务知识的角度,各单位应当熟悉其内容和具体的填报方法。具体可下载粤财评〔2004〕1号文和粤财评〔2005〕73号文进行学习。
3.自评工作的重点是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一是用途是否符合规定;二是是否产生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是指使用资金时是否注意节约,以最低的成本开展了更多、更好的业务;社会效益是指对维护社会的稳定所做的贡献。各单位的自评报告应围绕上述几点重点阐述。
4.对自评工作的底稿要形成档案备查,所上报的内容必须有相应的资料为证,省财政厅和省厅可能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核对。
四、报送要求
1.报送内容。包括自评报告一份,《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三张(每个专项一张),《2005年度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一张,以及包含上述资料的软盘一张。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等文件的,请随文附上。
2.所有报表均需签名确认,自评报告以正式公文上报。装订时以自评报告为首页,以下依次为《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2005年度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和随附文件。
3.所有资料直接上报省厅计财装备处财务组,地级市司法局不需汇总。
4.报送时间:5月18日前。请抓紧时间,务必在此之前报送,越提前越好。
5.所有资料均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寄送。有条件的单位,可将报表和报告先通过邮箱发送至JUESON@TOM.COM,以提高效率。
6.有关文件和表格可到以下箱邮下载:SFT-JCC@TOM.COM,密码86350750。具体方法是:打开IE浏览器,在地址栏输入http://tom.com/,进入TOM.COM网站后,在邮箱用户名和密码栏输入上述箱邮名和密码,进入免费邮箱,可见到四个文件,下载相应文件中的附件即可。
文件寄送地址:广州市政民路51号省司法厅计财装备处财务组。联系人:朱荣光、陈志辉,联系电话:86350001 、86350750。
附件:
1.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略)
2.省下拨专款绩效评价自评表(简化版)(略)
3.2005年绩效评价量化指标表(略)
广东省司法厅办公室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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