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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大财法[2006]234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6-05-08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区、市、县-(先导区)财政局、国税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及各稽查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doc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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