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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琼府办函[2006]119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7-20 生效日期:2006-07-20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林方略(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黄国泰(省教育厅厅长)
  陈国舜(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平治(省财政厅副厅长)
  成 员:邓小刚(省发展与改革厅副厅长)
  支小纪(省教育厅副厅长)
  傅 勤(省监察厅副厅长)
  简纯林(省农业厅副厅长)
  王 刚(省扶贫办公室副主任)
  钟 雄(省委宣传部助理巡视员)
  庞仁龙(省人事劳动保障厅助理巡视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办公室主任由刘平治、支小纪兼任。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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