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太原市统计局公务员登记实施方案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并统办字[2006]5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10-25 | 生效日期:2006-10-25 |
为做好我局公务员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和《太原市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市实施公务员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太原市贯彻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坚持先易后难、依法办事、稳慎处理的原则,严格标准条件,严肃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和程序,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开展公务员登记,确保我局公务员登记工作圆满完成,实现公务员队伍的科学、统一、规范管理。
二、组织领导 为了贯彻落实《太原市贯彻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精神,切实加强对实施公务员法的领导,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太原市统计局实施公务员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高慧卿 副局长 [ 主持工作 ]
成员:陈年德 调研员
乔 木 副局长
薛建明 副局长
陈亚萍 副调研员
戴陆寿 总统计师
阎柏良 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公务员法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局党组成员、副调研员陈亚萍兼任办公室主任,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陈亚萍 [ 兼 ]
成员:李拥权 办公室主任
孙娅玲 监察室主任
任利新 办公室副主任
张利茜 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三、组织公务员登记 我局登记具体实施程序如下:
1、确定登记对象。具备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且 2006 年 6 月 30 日前在编在职的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可直接登记:已按照和参照 《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 》 有关规定,办理国家公务员过渡审批手续的;符合组织调任条件,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的;由市人事局公开招录,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组织批准在机构改革中离岗退养,截止 2006 年 6 月 30 日前未到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登记对象经局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讨论决定。
2、进行公示。登记对象确定后,在本单位公示 7 个工作日,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组织填表。由领导组办公室根据确定的登记对象,按照要求填写 《 公务员登记表 》 等表格。
4、编号审批。按照要求在 《 公务员登记表 》 中对确定的对象进行编号,在规定时间内将登记书面总结材料及《公务员登记表》 等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批。
四、有关要求 实施公务员法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公务员登记是实施公务员法的基础性工作,涉及到广大公务员的切身利益,时间紧,任务重,我局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准确领会实施公务员法精神,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严肃纪律不松懈。精心组织,严格要求,确保我局公务员登记工作稳步推进。
太原市其他机构
二〇〇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