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山西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延长大张公路天镇张西河收费站收费期限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晋交财字[2001]252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1-07-25 生效日期:2001-07-25
 

省公路局:
  你局《关于大张公路张西河收费站延期征收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晋公财字[2001]79号文)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经省政府批准,1996年设立大张公路张西收费站,该公路贷款总额为1932万元,至2000年年底累计收费总额为2373万元,收费配套设施、经费、税金支出为713万元,偿还银行贷款967万元,偿还贷款利息693万元,尚需归还贷款余额为963万元,经研究,同意继续收费车辆通行费归还贷款。

  二、收费期限延长到2004年年底为止。在此期间如果提前归还借款应立即停止收费。

  三、其他事项仍执行晋交财字(1999)473号文,《关于延长大张线天镇张西河收费站收费期限的批复》。

山西省其他机构
2001年07月25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