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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编报煤矿安全监察系统、会计季度报表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1-07-25 | 生效日期:2001-07-25 |
为及时了解掌握煤矿安全监察单位财务活动以及预算执行情况,局制订了《煤矿安全监察单位会计季度报表》,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好报表填报工作。
一、编报范围: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及所属办事处;
二、编报要求:各省局负责收集、审核、整理本局及所属办事处的季度报表。
每季度终了10日内,省局将本部、各办事处及汇总的办事处报表附编报说明书报送国家局财务司;
三、报送方式:报表格式将制作成Excel文件jd.xls(附后)发布在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政府网站的“政府公告”中(http://www.chinacoal-safety.gov.cn/),各单位可下载。每个预算单位输入一个文件,并将文件名称更改为“单位预算代码.xls”。省局将全部文件用ZIP进行压缩打包成一个文件,通过互联网传送至信箱mtb@263.net。
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监察局
2001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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