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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争取2004年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投资项目对接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巴南府办发[2004]112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4-05-26 生效日期:2016-12-11
 

区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家发改委、市发改委关于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安排意见,为进一步加大我区向上争取无偿补助资金的工作力度,现将认真做好争取200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资金项目对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是贯彻落实“工业强区、农业稳区、三产活区、科教兴区”战略,保持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富民强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举措。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二、明确任务,强化责任
  2004年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涉及我区共24项,拟争取资金1009万元。其中:文教项目140万元、农业项目469万元、卫生项目80万元、公检法项目220万元、库区专项项目100万元。对以上涉及的资金项目目标任务,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将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并纳入单位年终综合目标考核管理。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对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领导,明确具体责任,落实专门的工作班子,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有条不絮地做好与市级主管部门的对接工作,力争今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能有新的突破和较大的进展。区计委、区重点办要认真做好该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各责任部门和人员要严格按照附件所确定的任务进行认真落实;区政府督查室要针对该项工作加强对各责任部门的督促检查,对任务完成好的部门要给予肯定和表扬,对任务完成较差的部门要进行督查通报。

附:2004年中央预算内资金巴南区各部门对接表(略)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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