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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物价局、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失效
  文    号:津价费[2005]10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5-03-21 生效日期:2005-03-21
 

市人事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我市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38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42元。

  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42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0元。

  三、接此文件后,请你局通知人才考评中心到市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略)
 
天 津 市 物 价 局
天 津 市 财 政 局
二OO五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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