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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州财政局、州人民银行《湘西自治州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州政发[2006]18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9-05 | 生效日期:2006-09-05 |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加强收支监督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率,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省财政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省国库集中支付核算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湘政发〔2002〕23号)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指导思想
严格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着力解决预算单位重复、分散设置账户,财政性资金层层转拨和滞留,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等突出问题,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现代财政国库管理制度。
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基本原则
(一)规范操作。合理确定财政部门、征收单位、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国库和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商业银行的管理职责,使各项财政性收支都按规定程序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内运作。
(二)强化监管。在不改变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权、财务管理权和会计核算权的前提下,提高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实现对财政资金收付全过程的有效监管。
(三)方便用款。减少财政性资金申请和拨付环节,使预算单位用款更加及时和便利。
(四)分步实施。在坚持总体改革目标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分步推进。
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主要内容
(一)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或国库代理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即国库存款账户,用于核算和反映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收支活动,并与相关账户进行清算;在商业银行开设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并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在商业银行开设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用于核算和反映预算外资金收支活动,并用于预算外资金日常收支清算;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开设特设专户(如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等),用于特殊资金的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对于预算单位暂不能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管理的资金,通过设置“特设结算账户”处理。
(二)规范支出拨付程序。按照不同的支付主体,对不同类型的支出分别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财政直接支付是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支付的范围包括工资支出、购买支出和转移支出。财政授权支付是由预算单位根据财政授权,自行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支出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支付的范围包括小额购买支出、零星支出。
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实施步骤
州本级要抓紧做好改革的筹备工作,在建立机构、完成制定管理制度和办法、培训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业务以及安装、调试网络设备等筹备工作基础上,2006年下半年选择9个州直部门预算编制单位进行试点,待熟悉了操作程序,积累了改革经验后,再增加试点单位,逐渐将所有州直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各县市从现在起也要全面进行改革试点,确保在2007年底以前,全州全面推行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内容的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五、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配套措施
(一)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编制改革。按照内容完整、项目明细的原则,编制部门综合财政预算,逐步使所有财政资金的支付建立在明晰的预算基础上,为顺利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创造条件。
(二)制定国库改革配套管理制度。制定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和银行支付清算制度,建立和完善财政收支对账制度和报表体系,保障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三)建立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和现代化银行支付系统。建立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人民银行和财政支付业务代理商业银行网络连接和银行支付清算系统。
(四)切实开展银行帐户清理。围绕建立国库单一帐户体系,清理整顿各试点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建立健全预算单位银行开户财政审批和备案制度。
(五)认真做好业务培训工作。改革财政资金的缴拨方式是一项全新的业务,要大力做好相关制度和操作业务培训。财政部门要对试点单位、代理银行等部门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试点单位、各代理银行也要在本系统内进行业务培训,保证相关业务人员在改革实施前都能够掌握新的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
(六)加强部门财务管理。推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以后,预算单位仍然是预算执行的主体。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本部门及所属单位的预算管理和财务会计管理,细化预算编制,严格用款计划管理,规范资金管理程序,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七)加强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单位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认真审核预算单位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使用申请,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制度,定期对财政国库支付执行的相关业务进行内部审计;人民银行要加强对代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商业银行的监控,充分发挥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支付清算业务的监管作用;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年度审计检查,促进政府部门和其他预算执行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六、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组织领导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列入政府和部门主要工作之中,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成立州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州长任组长,分管财政工作副州长任副组长,州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州财政局。财政部门要做好改革准备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和联系,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问题,确保试点改革顺利进行。各级预算单位要提高认识,积极配合,不断推进改革。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政府
2006年09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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