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青岛市农机局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方案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青农机财字[2005]1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5-03-09 生效日期:2005-03-09
 

五市、城阳区、黄岛区、崂山区农机主管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5号文件精神,确保2005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顺利实施,市财政局、农机局下发了《青岛市2005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进行了重点安排部署,向各市(区)下达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计划任务。根据《青岛市2005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就做好我市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加强对购机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
1、成立农机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农机局局长黄聿颂任组长,农机局副局长闫文圣、徐伟任副组长(见附件1)。领导小组负责购机补贴工作的组织协调、编制购机补贴总体方案,落实协调购机补贴资金,指导购机补贴工作的实施,及时研究解决购机补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成立青岛市农业机械购置更新技术咨询指导小组,小组由农机局副局长闫文圣任组长,农机局助理巡视员王全高任副组长(见附件2)。指导小组负责提出《青岛市2005年度推广先进农机产品目录》,进行技术咨询指导。
3、各市(区)农机部门应成立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制定购置补贴工作方案(报市农机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抓好购机补贴工作。

  二、补贴对象及补贴的范围和标准
见市财政局、农机局《青岛市2005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

  三、明确购机补贴工作的申报与补贴程序
1、市农机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根据全市农机化发展情况,制定公布《青岛市2005年度推广先进农机产品目录》。
2、农机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提出《青岛市2005年度补贴农机具经销单位条件》,各市(区)根据条件确定补贴农机具经销单位,报市补贴领导小组备案。
3、凡自愿购买补贴机具者,须携带身份证明到所在市(区)农机主管部门按要求填写购买机具申请表,经市(区)农机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照报名顺序优先补贴原则,确定购买机具者名单。
4、购机者到农机具经销单位选购《青岛市2005年度推广先进农机产品目录》中的农机产品,农机具经销单位开具购机发票。
5、购买机具者持购买机具发票和身份证明到市(区)农机主管部门登记,同时签订购买机具管理合同。农机主管部门以村为单位进行张榜公示。
6、各市(区)农机主管部门每月向市农机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领导小组详细汇报购机补贴情况,8月31日前,汇总报告购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根据“总额控制、计划指导、调整余缺、据实补贴”的原则,对各市(区)购机补贴资金进行调整余缺。
7、各市(区)农机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对购买机具发票、补贴额度、公示结果情况等审核无误后,填写购买机具补贴审核表。于9月30日前,联合行文向市农机局、市财政局上报实际购买机具情况的审核报告、享受补贴购买机具审核汇总表和效益分析报告。
8、农机具经销单位及时将销售情况报市农机局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购机者、生产厂家进行调查核实。
9、青岛市财政局、市农机局对各区(市)联合上报的审核材料进行会审后,据实下拨财政补贴资金。各级财政部门据实进行结算。
10、各区(市)财政部门凭购买机具发票、公示证明、农机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发放补贴。同时在购买机具发票上加盖“青岛市补贴”专用章,并填写补贴金额。购买机具者凭购买机具发票和身份证明领取补贴。
11、享受补贴的农机具中凡属国家规定实行牌证管理的,购买机具同时要办理相关手续。各区(市)农机主管部门要对补贴机械设立台帐,按要求进行管理。

  四、认真组织实施好购机补贴工作
1、提高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认识。购机补贴政策是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决定》的惠农政策,社会影响大,政策性强,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落实,确保补贴任务的圆满完成。
2、严格按照《青岛市2005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严格购机补贴资金的管理,补贴资金的80%以上要重点用于玉米收获机械的购机补贴。“对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除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和收回骗取补贴资金外,同时取消对该区(市)下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的专项补助。”
3、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区(市)农机部门要建立购机补贴监督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责任到人。

附:1、青岛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名单(略)
      2、青岛市农业机械购置更新技术咨询指导小组名单(略)
      3、经销招标条件

青岛市农机局
2005年03月09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