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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海东地区惠农政策及资金落实兑现情况的通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东署[2006]36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8-30 生效日期:2006-08-30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惠农政策,保证惠农资金及时兑现落实到农民手中,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今年8月初,地委、行署安排,由地区财政局牵头,林业、教育、卫生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赴六县就退耕还林粮食补助款、生活补助粮食直补,化肥、柴油综合补助,种子补贴,农村税费改革乡村两级运转经费补助、村干部报酬,村党组织建设补助,“两免一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少生快富”等惠农政策及资金的兑现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调查组详细查看了各县相关部门惠农政策及资金兑现落实的有关资料,走访了55个乡镇91个村194 户农户(5户五保户),1个寺院,65名中小学生,召开座谈会180 人次,调查了解了各县2005年以来惠农资金的落实情况,兑现和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惠农资金的运行情况及效果,资金发放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今后的主要工作措施,并对群众反映的一些重点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调查、了解和分析,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行惠农政策及资金落实兑现情况
  近年来,地委、行署、各县委、县政府和财政、林业、教育、卫生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支持“三农”工作的各项政策和有关规定,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工作方法和工作措施,使党和政府的各项惠农政策较好地落到了实处,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发展。

  (一)现行惠农政策的主要内容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三农”的方针政策,就我区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减免农业税政策。从2005年起,我省已全部减免了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及附加。二是退耕还林政策。对退耕地农民按实际退耕亩数,每亩补助原粮200斤,生活补助20元,2005年起改为现金补助,每亩粮价款及生活补助共计160元。三是粮食直补政策。2005年每亩补助4元,2006年对农民直补资金的标准由每亩4元提高到6.42元,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生产资料综合补贴标准为每亩3.58元,两项合计每亩10元。四是种子补贴政策。救灾小麦、青稞种子补贴标准为:每亩20元,主要用于重灾乡镇的重灾户;马铃薯商品基地种薯补贴标准为:每亩30元,主要用于纳入马铃薯商品基地范围内进行生产的农户。五是“两免一补”政策。2006年我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城镇低保家庭学生享受免费教科书和免学杂费,贫困生享受助学金补助:农牧民寄宿制学校贫困生每生每年300元、非贫困生每生每年100元,补助时间每年按10个月计算。非寄宿制贫困生,初中生每生每年30元、小学生每生每年20元,主要用于购买学生作业本及其他学习用品。六是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政策。乡级运转经费每个乡(镇)平均2-4万元,村委会运转经费平均每村每年1000元,村级党组织建设补助平均每村每年800元,村干部报酬按平均每村5人、每人每年平均1000元,卸任的老支书、老村长每人每年360元。七是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资金补助政策。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牧民参合金总额每人每年3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0元,省财政补助6元,地、县财政补助4元,农民个人缴费10元。从2006年起,中央财政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牧民由每人每年补助10元提高到20元,省财政由每人每年补助6元提高到16元,地、县财政补助标准及农牧民个人缴费标准不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牧民每年每人参合金现达到50元。八是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及奖励扶助政策。农村独生子女户享受一次性“少生快富”奖励资金3000元,其中:省财政补助60%,地县财政承担40%;独生子女、双女户年龄达到60岁的农户享受奖励扶助政策,每人每年600元,其中:中央财政承担80%,省财政承担20%,委托农业银行发放。

  (二)惠农资金兑现落实情况

  1、退耕还林粮食补助价款及现金补助兑现落实情况。2005年全区下达退耕任务87.92万亩,扣减还草亩数8.86万亩,本年应供粮食亩数79.06万亩,应供粮食数量7869.84万公斤,应发放退耕粮食补助价款11067.92万元,应兑现生活补助款1581.1万元。截止8月9日共兑现粮食补助价款9142.82万元,未兑现1925万元,兑现率为82%,其中:民和兑现总额2678.2万元的87%,乐都兑现总额2799万元的76%,平安兑现总额1142万元的99%,互助兑现总额2144.52万元的74%,化隆兑现总额1708万元的80%,循化兑现总额596万元的95%。兑现生活补助款1422.7万元,兑现率为90%,由于林业部门验收不合格而未兑现的158.4万元,其中:民和44.5万元,乐都35.4万元,互助78.5万元。

  通过调查,退耕还林粮价款及生活补助未全部兑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青海省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青财建字[2005]1085号)和财政厅、省林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林业部门对2005年经验收不合格的11.06万亩退耕地未发放合格证和兑现补助粮款和生活补助款,要求农户在2006年春季补植补栽验收合格后再行发放合格证和退耕证。经调查,2005年,循化县不合格的3184亩、化隆县不合格的1.53万亩和互助县不合格的3.92万亩经补植补栽后全部合格,目前正在汇总材料和兑现落实。乐都县3.08万亩不合格退耕地,由于干旱目前尚未验收,计划于10月份验收。民和县2005年不合格面积2.21万亩,经补植补栽后8230.46亩已验收合格,13836.78亩目前正在汇总材料。二是农行尚未发放的140.2万元,主要是因为农户外出打工、农户没有身份证或身份证与验收合格证不符、验收手续不齐全而无法兑现。

  2、种粮农民直补资金兑现落实情况。2006年省下达我区对种粮农民直补和新增柴油、化肥等补贴资金2665.2万元。截止目前乐都、平安、互助三个县已全部落实兑现完成,剩余三县未兑现60.67万元,其中民和36.8万元,化隆15万元,循化8.87万元。

  3、种子补贴兑现落实情况。2005年下达327万元,2006年下达275万元,均按时兑现落实。主要用于马铃薯基地和贫困户的籽种补助。

  4、农村税费改革乡村两级转移支付资金兑现落实情况。2005年下达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乡村两级运转经费953.6万元,村级党组织建设补助128.9万元,现任村干部报酬710.5万元,农村老干部生活补助142.6万元,财政拨付和兑现率均为100%。2006年上半年下达税费改革转移支付乡村两级运转经费646.6万元,财政已拨付448.6万元,实际兑现448.6万元,其中:民和县为30万元,乐都县为121.6万元,平安县为11万元,互助县为85万元,化隆县为169万元,循化县为32万,兑现率为69.4%。下达村党组织建设补助128.9万元,截止7月30日,财政拨付57.8万元,实际兑现57.8万元,其中:乐都县为29.5万元,平安县为5万元,互助县为23.3万元,兑现率44.8%,民和县、化隆县、循化县均未拨付和兑现。下达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现任村干部报酬728.5万元,财政拨付354.5万元,拨付率为48.7%,兑现354.5万元,兑现率48.7%。拨付率和兑现率均未达到正常进度,其主要原因是县委组织部和乡镇党委年终对村干部进行考评后,根据考评结果年底发放。下达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农村老干部生活补助142.6万元,财政拨付47万元,拨付率为33%,兑现47万元,兑现33%,拨付率和兑现率均未达到正常进度。

  5、“两免一补”资金兑现落实情况。2006年省财政下达我区春季免费教科书发放学生人数21.08万人,免费教科书折合资金1130万元,兑现率为100%,其中:农村学校16.55万人(小学11.79万人,初中4.76万人);城镇学校4.53万人(小学2.22万人,初中2.31万人)。下达春季免杂费补助资金820.5万元,兑现率为100%,其中:农村学校16.55万人,免杂费598.22万元(小学11.79万人,免杂费373.44万元,初中4.76万人,免杂费224.78万元);城镇学校4.53万人,免杂费192.28万元(小学2.22万人,免杂费88.34万元,初中2.31万人,免杂费103.94万元)。下达春季贫困学生助学金466.1万元,兑现率为100%,其中:寄宿制贫困学生2.834万人,补助生活费340.61万元(小学2040人,补助生活费30.62万元,初中2.63万人,补助生活费309.99万元);寄宿制非贫困生3750人,补助生活费18.94万元(小学850人,补助生活费4.27万元,初中2900人,补助生活费14.67万元);非寄宿制贫困生9.74万人,补助 106.57万元(小学7.9万人,补助78.95万元,初中1.84万人,补助27.62万元)。下达义务教育公用经费512.8万元(在原县级财政拨付生均公用经费的基础上,按每生每年50元增加公用经费),兑现率为100%,其中:农村学校16.27万人,补助公用经费396.21万元(小学11.92万人,补助公用经费288.56万元,初中4.35万人,补助公用经费107.65万元);城镇学校4.66万人,补助公用经费116.59万元(小学2.27万人,补助公用经费57.16万元,初中2.39万人,补助公用经费59.43万元)。

  6、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兑现落实情况。2006年全区六县应参合农民总人数为124.4万人,实际参合农民为109.3万人,参合率为87%,其中:乐都92.6 %,互助91.78%,平安86.07%,化隆85%,循化85%,民和80%。2005年前的中央、省、地、县补助资金全部到位。截止目前合作医疗资金累计到位5020.13万元,其中:农民缴纳参合金1712.28万元,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568.73万元,地县级财政补助资金743.2万元。累计报销医药费总额2952.65万元,其中:家庭账户1206.36万元,大病统筹1746.29万元。

  7、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少生快富”资金兑现落实情况。2005年全区共兑现农村1507户申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家庭“少生快富”补助资金452.1万元,兑现率为100%,其中:民和县193户、57.9万元,乐都县330户、99万元,平安县95户、28.5万元,互助县238户、71.4万元,化隆县627户、188.1万元,循化县24户、7.2万元。全区为60岁以上享受奖励扶助政策的1908人农民,兑现奖励扶助资金114.48万元,兑现率为100%,其中:民和县324人、19.44万元,乐都县378人、22.68万元,平安县142人、8.52万元,互助县458人、27.48万元,化隆县356人、21.36万元,循化县250人、15万元。

  (三)惠农政策执行情况

  地委、行署和各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成立了“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等领导机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意见和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措施有力。一是严格资金管理。地县财政部门均设立惠农资金专户,实行封闭运行、专款专用、专户储存、专人管理制度。资金使用由各主管部门或乡镇根据实际情况向财政部门申报资金使用计划,财政部门审核并报政府批准后,将各项惠农资金拨付到各主管部门或各乡(镇)。二是建全规章制度。地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农村税费改革实施方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检查考核办法》等财政惠农资金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从制度上保证了财政惠农政策及资金的有效落实。三是加大监管力度。在发放各项惠农资金的过程中,各地通过张榜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公开放发时间和发放标准等方式,让每一位群众心中对自己家庭该享受哪些政策,该领多少钱,该报多少账有一本明白账。财政等部门加强监管,进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落实到位。四是规范发放程序。为保证各项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防止冒领、代领、截留等现象发生,各县采取惠农资金由各乡镇财政所人员直接造册发放、推行一户一卡等方式,减少了中间环节,简化了发放手续,规范了发放程序,得到了绝大部分群众的认可和称赞。

  自农村税费改革以来,随着各项惠农政策及资金的兑现落实,切实减轻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负担,有效增加了农民收入,使全区100多万农民得到了实惠,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群众的关怀。一是农民负担明显减轻。取消农牧业税及附加,粮食直补,化肥、柴油综合补助,“两免一补”,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和“少生快富”,五保户供养等惠农政策及资金的全面落实,切实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二是各级政权基本运转得到保证。乡村两级运转经费、村党组织建设补助、村干部报酬的发放,提高了乡村两级管理水平和干部为农民服务的积极性,切实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保证了全区县、乡、村三级政权的基本运转。三是教育卫生保障体系初步建立。“两免一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等资金的及时兑现,有效缓解了农村一部分群众因教致贫、因病致贫等现象的发生,群众上学难、就医难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为他们脱贫致富奔小康增添了信心。计生奖励扶助“少生快富”项目的实施,使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妇女地位明显提高,有效解决了农村计划生育经费严重不足的局面和就医难问题。四是农民生产条件明显改善。退耕还林工程的实施,有效改善了退耕区的生态环境,植被得到了恢复,水土流失现象得到了有效遏止,生产生活环境不断改善。种子补贴资金的及时到位,使全区良种基地建设步伐加快,马铃薯、油菜制种面积逐年扩大。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各项惠农政策及资金的落实兑现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的关怀和重视,对“三农”工作的支持。从调查情况看,我区各项惠农政策及资金落实到位比较好,农民群众从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对政策落实和资金兑现比较满意,农民普遍反映:党的政策好,不但取消了农业税、免交学生的课本费和学杂费,还对种粮进行补贴,对新型合作医疗给予补助,这些政策的落实支持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使农民群众受益不少。但从政策执行和资金的兑现落实过程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退耕还林粮价款及生活补助还没有完全落实兑现。按照青海省财政厅、林业局、农发行、农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4]34号)文件制定的《青海省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发放暂行办法》(青财建字[2005]1085号)中第四条第4款“检查验收不合格面积的粮食补助价款及现金补助资金暂存放在县级财政部门在当地农业发展银行和农业银行开设的退耕还林还草专户,待验收合格后再按程序发放给退耕户”的规定,2005年全区退耕还林验收不合格面积达到11.06万亩,2006年经各县林业局和乡镇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退耕户在补植补栽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退耕还林地病虫害、鼠兔害比较严重,加上干旱,林木成活率低,保存率不高,特别是今年进入暑期以来,持续的高温干旱,使农作物受灾严重,退耕还林(草)地林草成活率更低,补植补栽相当困难,加之缺少种苗费,质量难以保证,若按验收管理办法进行验收和兑现补助资金,农民将无法得到应有的惠农资金。尤其是民和县、乐都县浅山地区由于旱情严重补植补栽后,验收也无法合格,林业主管部门无法向农户发放合格证,使全区退耕还林粮价款和生活补助兑现工作滞后。同时,由于省林业局统一印制的合格证书数量不足,使部分验收合格的农户拿不到统一的合格证书而得不到补助资金。另据在乐都县寿乐乡曹岭顶村调查时该村长和村民反映,该村2002年下半年有12户村民的粮食补助至今还没有兑现,原因是该村村长和村民去粮库领粮时,粮库管理人员称补助粮已被领走。

  (二)退耕还林粮食补助价款及生活补助发放程序比较复杂。一是所填写证表卡内容重复过多,填写项目过细,在填写时不但耗时费力还容易出错。二是现金发放程序复杂,发放手续需经过验收人、财政部门、县退耕办、农行后,农户才能拿到存折。三是退耕还林粮食补助价款和生活补助由农行代发以后,由于农行在乡镇没有营业网点,农民要到县城领款,增加了车费和食宿等开支,如民和县23个乡镇,只有官亭、川口两个营业网点。四是由于近几年全区调庄移民外出打工的人多,在领取补助资金时每个农户不可能带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领取补助金。因此,“要求领取补助资金时本人到场”的规定,影响了部分外出农户补助款的顺利兑现。如循化县农行以50户为一个单元户,50户内一人的身份证不符或缺,就可能造成全部人的补助款不能及时到位。五是农行在发放现金存折时直接从卡上扣除贷款本金和利息,给农民生产生活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农民群众意见较大。如民和县峡门镇腰路村侯常命福、侯永雄兄弟各贷款2000元,各扣贷款本金100元,利息43.9元。同时,全区六县2000年共退耕还草8.86万亩,至2005年,5年的补偿期限已到,并已停发,使2万户农户的生产生活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三)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形式不够规范。在发放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对政策吃得不透,发放程序不规范,出现了个别乡镇或村委会为完成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的收缴任务,在群众自愿的情况下,存在先发直补资金,后由群众主动交纳合作医疗资金或由村委会直接扣除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金的现象,使个别群众产生了误解,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四)各项惠农政策的宣传还不到位, 群众在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通过调查发现,各县对惠农政策的宣传工作还不到位,农民对各项惠农资金有一定的了解,但对一些具体的发放程序和有关要求了解得不够透彻,有关政策规定掌握的不透,造成了误解和工作上的被动。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方面,部分乡镇在宣传时没有对参合农户的就诊、报销、医药费的申领程序进行针对性的宣传,仍有部分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了解不够。如乐都县岗沟镇和部分乡的农民对合作医疗保险的门诊费的认识不清,以为当年不报销就会作废,加之卫生部门的利益需求,存在发药和群众自愿领药的现象。从各县农民反映情况看,有的农民对合作医疗的报销程序、基本要求不了解,未按规定索要就诊发票,存在报销难的问题。

  (五)“两免一补”资金与全区学生实际数额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上级下达我区的“两免一补”学生名额和资金与我区实有学生数还有一定差距,使一部分城镇和农村学生不能享受到此项政策。一是免费教科书发放不够。2006年春季省发放我区免费教科书以2004年的学生人数为依据,与我区2006年春季学生人数有差距,如民和县2006年春季免费教科书发放率为89%,2005、2006年在校学生人数不断增加,但免费教科书分配数一直没有进行调整。二是免除杂费金额不够。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为225989人,省上分配给我区的免除学杂费资金只免除208312名学生的学杂费,相差17677人。三是贫困生助学金缺口大。全区现有贫困学生177201人,实际享受助学金的人数为97367人,相差79834人。四是在农村税费改革前,我区县乡村教育欠账达9800万元,至今无力偿还,给学校运转造成很大压力。

  (六)村级党组织建设补助资金使用不合理。在村级党组织建设补助的拨付使用方面,各县均按照每村800元的标准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但个别乡镇资金到位后整合使用,将部分资金统一用来修建村党员活动室、配备一定的活动设施。如化隆县沙连堡乡将2005年村级基层党组织建设补助资金集中到一个村修建党员活动室。

  三、今后做好惠农政策执行和资金兑现落实工作的措施
  (一)严格执行惠农政策。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农村基层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政策观念,认真学习政策,吃透政策,并且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执行好政策,执行活政策,把政策原原本本交给群众、落到实处,确保执行政策不走样、不缩水、不出现偏差,使广大农民真正从政策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通过开展持续不断的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详细了解和掌握各项惠农政策的基本原则、要求和补助资金的申领程序,使其按要求和规定申领惠农资金。通过加大对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惠农工作的舆论氛围,建立完善对惠农工作的监管机制,保证这一政策的顺利实施。通过加强对财政、财务、卫生、教育、涉农部门和乡镇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使他们准确把握和了解政策,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提高为民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二)认真落实部门责任制。地县财政部门切实做好资金的审核和拨付工作,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林业部门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地的补植补栽和验收工作,严格按分两次兑现的政策规定,及时兑现退耕还林粮价补助和生活补助,对由于干旱造成的不合格退耕地,按灾情上报有关部门审批,保证群众的生产生活不受影响。认真调查了解并解决好乐都县寿乐乡曹岭顶村2002年下半年退耕还林补助粮未兑现的问题。教育部门认真落实好、管好用好“两免一补”资金,采取措施解决好免费教科书和免学杂费的差额部分,确保“两免”政策落实到位。对历年教育欠账问题,不能挤占现有公用经费,有条件的县安排资金逐步予以解决,没有条件的划断挂帐,争取国家资金解决。卫生部门强化对合管人员和医疗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服务水平,严格控制药品价格和收费,严格报销程序,实行单病种费用最高限额和质量控制,并严格执行基金“封闭”运行模式,以确保合作医疗基金的安全运行。抓紧做好农民医疗金的直报工作,最大限度地方便农民群众。农行在资金发放上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和办法,减少环节和繁杂的手续,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资金及时兑现落实到农民手中。审计、监察部门加强对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对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乡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惠农政策及资金落实到位,特别是做好村党支部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保证资金用于党组织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三)完善资金发放程序。切实加强县乡财务管理,进一步完善内部机制,建立健全惠农资金发放管理制度,并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各县在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时,切实做到在落实中创新、在落实中提高,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惠农资金的发放程序和管理办法,保证资金及时兑现落实到农民群众手中,发挥应有的效益,保持和发展农业和农村工作好形势。建立各项惠农资金发放的月报制度和定期督查制度,加大对资金发放的监管力度,通过跟踪管理的方式,及时准确掌握财政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和使用效益。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对惠农资金的监督检查,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和查处。

  (四)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拓宽服务领域,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为农民群众发展生产、增收致富提供多方面服务、示范和引导。各级干部必须深入基层、深入农户,详细了解掌握群众的情绪、群众的满意度、群众的评价,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实实在在为农民群众搞好服务,特别是做好对鳏、寡、孤、独、残群体的服务工作,把党的惠农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五)加强部门协调配合。惠农资金的管理和发放涉及到财政、农业、林业、教育、卫生等诸多部门,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协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把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镇政府和涉农部门,必须全面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好工作,保证惠农资金及时兑现落实到农户手中。

海东地区行政公署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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