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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迎接州政府教育督导评估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的安排意见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阜政办[2006]159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9-05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州人民政府《自治州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实施意见》(昌州政发[2004]132号)和《关于做好自治州县市教育督导有关工作的通知》(昌州政办发[2005]97号)精神,结合《自治州2006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昌州政办发[2006]34号)文件要求,今年州人民政府将对各县市教育工作进行第二轮督导评估,督导评估结果要列入市政府及主要领导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作为有关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根据评估结果对教育工作先进县(市)授予“教育强县(市)”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存在问题的,责令及时予以纠正,问题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根据《自治州关于实行教育督导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昌州党办[2004]65号)进行责任追究。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州人民政府对我市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按照《自治州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的具体要求,为认真做好自查自评和迎检准备,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阜康市教育工作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晓云 副市长
成 员:郑新建 市政办主任
李新文 市教育局局长
薛 刚 市教育局党委书记
马存禄 市财政局局长
程兰芳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清海 市编委办主任
舒德寿 市农业局局长
苏秋月 市科技局局长
王 刚 滋泥泉子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耿艳红 上户沟乡副乡长
王晓军 九运街镇党委副书记
托 海 三工河乡党委副书记
李伟民 城关镇党委副书记
丁志春 水磨沟乡副乡长
刘文艺 甘河子镇副镇长
周月芬 阜新街办事处主任
沙吉达 博峰街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局。
办公室主任:李新文
副主任:乐 彪 塔依尔 王卫东
成 员:裴承志 杨道华 袁贵彬 赵宏章 谢 宏 陈建梅 张 娟 罗晓萍 李新萍 陈国庆 张 辉 宋 霞 科技局、农业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抽调1人。
根据教育督导评估的内容、有关评估指标体系和实际工作需要,成立下列8个自查自评工作小组:
1.秘书组:
组长:杨道华
成员:刘春晖 陈春明
2.督导组:
组长:王卫东
成员:裴承志 骆志兰
3.“领导职责”指标组:
组长:杨道华
成员:陈春明 穆晓娟
4.“教育水平”指标组,设2个小组:
第一小组组长:谢 宏
成员:加 汗 张步宏 姚 兰 各乡、镇、办事处抽调人员
第二小组组长:罗晓萍
成员:胡玛尔 各乡、镇、办事处、科技局、农业局抽调人员
5.“教育经费”指标组:
组长:陈国庆
成员:张 娟 徐晓静 邢 梅
6.“办学条件”指标组:
组长:袁贵彬
成员:赵宏章 贾 军 易 鹏 郭进明
7.“队伍建设”指标组:
组长:陈建梅
成员:张 荣 张 辉 宋 霞
8.“教育管理”指标组:
组长:李新萍
成员:闫新兰 牛建新 胡侠德 胡艾忠 苏永瑜
二、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教育工作的自查自评工作,研究解决教育工作自查自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有关部门在自查自评工作中的关系,根据自查自评情况确定自我评估的最终等级和分数,审定上报自查自评报告。
2、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根据领导小组安排,负责自查自评的具体工作,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解决的建议,向领导小组提出自评后的定等及得分的初步建议,向领导小组提交自评报告,协调各工作小组的自查自评工作。
3、秘书组职责:负责起草自查自评工作安排意见,起草有关文件、通知及自查自评报告,审查、印制各指标组设计下发的有关表册,收集整理汇总资料档案。
4、督导组职责:根据市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安排和要求,对全市教育自查自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各指标组的自查自评工作,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汇报有关工作情况,提出具体工作建议。
5、“领导职责”自查自评小组职责:负责《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中C1-C4指标的自评工作。
6、“教育水平”自查自评小组职责:
第一小组:负责《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中C5-C10指标的自查自评工作,负责确定“教育水平”指标的自评得分及等级,撰写自查自评评语。
第二小组:负责《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中C11-C12指标的自查自评工作,督促、指导各有关单位及时汇总上报有关数据及工作材料。
7、“教育经费”自查自评小组职责:负责《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中C13-C21指标的自查自评工作。
8、“办学条件”自查自评小组职责:负责《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中C22-C29指标的自查自评工作。
9、“队伍建设”自查自评小组职责:负责《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中C30-C41指标的自查自评工作。
10、“教育管理”自查自评小组职责:负责《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中C42-C48指标的自查自评工作。
各自查自评小组的共同任务职责:负责相应的其它有关工作,向办公室提出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搜集整理相关的印证材料,设计相应的统计报表,填写C级指标自查表、A级指标汇总表,写出自己负责的A级指标的自查评语、自评得分,确定自评等级。
1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自查自评工作,按照评估指标体系和有关专项督导评估工作的要求,积极参与和配合各指标自查自评小组的工作,按时按要求完成档案材料的归类整理,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上报等各项准备工作。
三、方法步骤
全市教育自查自评工作要按照市教育工作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整个自查自评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
于9月5日前起草、下发《自查自评工作安排意见》,召开动员会,解读评估指标体系,培训工作人员。
(二)自查自评阶段
1.“教育经费”指标的督导评估已于4月份结束,该指标组要根据此次督导评估通报中提出的问题,在9月25日以前完成整改工作的自查自评,形成汇报材料。
2.“领导职责”、“教育水平”、“办学条件”、“队伍建设”、“教育管理”指标所需要的档案材料准备工作必须在9月20日以前完成,9月25日前各指标组完成A级、C级指标自查表的填写并送交文秘组,文秘组于9月28日前完成自查自评汇报材料。
(三)督导检查阶段
9月21日开始对各乡镇、办事处、学校“领导职责”、“教育水平”、“办学条件”、“队伍建设”、“教育管理”指标自查自评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四)整改阶段
“领导职责”、“教育水平”、“办学条件”、“队伍建设”、“教育管理”指标自查自评整改工作于9月28日以前完成。
四、自查自评工作的原则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指标》,实事求是地、客观准确地、辩证发展地对我市教育工作进行自查自评。
(二)边查边改的原则。自查自评是手段,不是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通过自查自评,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加以改进和解决,促进我市教育工作全面健康快速发展,因此在自查过程中,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等方面。
五、抓住工作重点,力求资料规范、数据准确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将“普九”、扫盲工作作为此次迎接督导评估的工作重点,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组织机构、规划、年度计划及总结、制度措施及办法等档案材料的整理工作,做到资料完整、数据准确,实事求是地反映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市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职工教育、培训的资料收集、整理及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六、宣传工作到位,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做好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工作,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相关内容作为宣传重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制作2-3块永久性教育法规宣传牌(栏),各村(居委会)、学校要在临近交通要道的醒目位置刷写半永久性的教育法规宣传标语3-5条,发挥好宣传工作的教育功能。
七、加强沟通与协作,共同完成好各项准备工作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在进行自查自评工作过程中要多与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具体业务工作方面多听取职能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力争快速、高效地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根据具体工作进程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的自查自评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年终对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准备工作不充分,对全市迎接州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1.《乡镇迎接州政府教育督导评估资料目录》
2.《城镇、办事处迎接州政府教育督导评估资料目录》
二○○六年九月五日
乡镇迎接州政府教育督导评估资料目录
一、文件类
1.乡镇关于调整、充实“两基”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
2.乡镇关于领导定点联系学校的文件。
3.乡镇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规划。“十一”五规划
4.乡镇2001—2005、2006—2010年“两基”巩固提高规划。
5.乡镇关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责任追究的规定。
6.乡镇扫盲工作安排意见。
7.乡镇近三年有关教育工作的目标责任书及考核细则。
8.乡镇关于救助家庭贫困学生的实施办法。
9.关于“两基”工作的乡规民约。
10.乡镇关于消除学校危房、改善办学条件的决定或办法。
11.乡镇关于治理学校周边环境、确保学校安全的有关文件。
二、记录类
乡镇党委、政府研究教育工作的会议记录。
三、资料类
(一)捐资助教类:
有关投工投劳、捐资助教的统计资料。
(二)成人教育类:
1.乡农技校、村农技分校统计表。
2.15-24、25-50周岁农牧民文化状况统计表。
3.脱盲人员登记表、脱盲证、脱盲人员提高培训的档案资料。
4.剩余文盲登记表。
5.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登记表、统计表、培训的原始档案资料。
6.转移劳动力培训登记表、统计表、培训的原始档案资料。
7.统计报表
(三)法规宣传类
1.各乡镇制作永久性教育法规宣传牌(栏)2—3块。
2.各村在临近交通要道的醒目位置刷写半永久性的教育法规宣传标语3—5条。
(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初中分流教育的档案资料由乡中心小学和乡中学建立并存档。
城镇、办事处迎接州政府教育督导评估资料目录
一、文件类
1.城镇、办事处关于调整、充实“两基”工作领导小组的文件。
2.城镇、办事处关于领导定点联系学校的文件。
3.城镇、办事处教育事业发展“十五”、“十一五”规划。
4.城镇、办事处2001—2005、2006—2010年“两基”巩固提高规划。
5.城镇、办事处关于普及九年义务教育责任追究的规定。
6.城镇、办事处扫盲工作安排意见。
7.城镇、办事处近三年有关教育工作的目标责任书及考核细则。
8.城镇、办事处关于救助家庭贫困学生的实施办法。
9.关于“两基”工作的乡规民约。
10.城镇、办事处关于消除学校危房、改善办学条件的决定或办法。
11.城镇、办事处关于治理学校周边环境、 确保学校安全的有关文件。
二、记录类
城镇、办事处研究教育工作的会议记录。
三、资料类
(一)捐资助教类:
有关投工投劳、捐资助教的统计资料。
(二)成人教育类:
1.15-24、25-50周岁农牧民文化状况统计表。
2.脱盲人员登记表、脱盲证、脱盲人员提高培训的档案资料。
3.剩余文盲登记表。
4.成人实用技术培训登记表、统计表、培训的原始档案资料。
5.统计报表。
(三)法规宣传类
1.各城镇、办事处制作永久性教育法规宣传牌(栏)2-3块。
2.各居委会在临近交通要道的醒目位置刷写半永久性的教育法规宣传标语3—5条。
(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初中分流教育的档案资料由小学和中学建立并存档。
阜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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