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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沪财库[2006]31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9-27 生效日期:2006-09-27
 

  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6]5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6年09月27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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