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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本区公交候车亭建设和管理经费补贴办法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闵府办发[2006]68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10-09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委、办、局:

  区建管局、区财政局拟订的《关于本区公交候车亭建设和管理经费补贴的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本区公交候车亭建设和管理经费补贴的办法
  为了加强公交候车亭的建设和管理,改善市民的候车条件,按照区、镇(街道、莘庄工业区)两级共同参与、共同投资建设、共同管理的要求,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公交候车亭的建设
  1、区级景观道路、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级景观道路及城区道路的公交停靠站,原则上都应设立候车亭。
  2、公交候车亭的建设标准、设计方案、设置规划必须符合行业规范,样式及设立点必须符合有关要求,因许多道路是跨区域的,故一条道路的样式应相一致,由区建管局负责审核。公交停靠站区域应加装必要的护拦。
  3、公交候车亭建设要按规定的程序,规范操作,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组织实施,区建管局参与验收。
  4、公交候车亭建设所需费用由区财政补贴每只2万元,其余经费由所在镇(街道、莘庄工业区)承担。
  5、如确需接电的公交候车亭,由区财政补贴每座2万元。

  二、公交候车亭的管理
  1、公交候车亭的管理主要包括日常保洁和养护维修及电费支付。
  2、公交候车亭的管理为属地化管理体制,区财政给予适当的补贴。
  3、公交候车亭的养护补贴标准原则上为一座一只的每年1000元,一座二只的每年1500元,一座三只的每年2000元。
  4、公交候车亭如接电,其日常电费区财政按实际支出额的50%补贴给所在镇(街道、莘庄工业区)。
  公交候车亭电费日常支出由所在地政府先期支付;接电工程建设由所在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负责。

  三、公交候车亭建设计划安排及补贴经费拨付
  1、公交候车亭建设计划由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向区建管局申报,区建管局根据年度进行平衡后下达年度公交候车亭建设计划。
  2、区财政补贴资金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价后拨付。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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