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西政办[2006]9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9-27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市、县人民政府,各行委,州政府各部门:
关于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意见
(州财政局 2006年9月)
近年来,全州各地区和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为重点,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得到进一步规范,约束力和公平性得到进一步增强,科学、规范、公平、透明、有效的部门预算编制运行机制逐步建立,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从而确保了职工工资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按时足额到位,确保了州县乡三级政权的基本运转需求,确保了党委和政府重大决定事项的财力保证。但是,随着财政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入,对细化部门预算编制、制定科学的定额标准以及部门预算执行监督等环节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在认真总结部门预算改革实践的基础上,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势在必行。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信心
部门预算管理改革是推进社会主义公共财政的重要举措,是建立公正、公开、高效的预算分配、预算执行、预算监督机制的主要内容和必然要求,是财政管理改革的关键环节。近几年,全州各地区和各级财政部门在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和分配的同时,集中财力办了一些多年想办而未办成的事、落实了一些惠及社会各阶层的利民政策,清理和解决了职工个人政策性历史欠账,这些都得益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财政各项改革的全面推进,其中部门预算改革也为推进国库集中收付、预算外收支、政府采购、绩效监督等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随着职工个人历年欠账清理和国有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基本结束,新增的转移支付资金和地方新增部分为逐步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公用支出、进一步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提供了财力保证,继续深化部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时机已经成熟。因此,各地区和各级财政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增强信心,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不符合改革要求的做法,创新部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手段,促进全州部门预算改革迈上新的台阶。
二、规范细化支出项目,提高部门预算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规范、细化支出项目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的基本要求,是深入推进部门预算改革的关键。各地区和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的有关规定和部门职能的需要,在规范和细化上下功夫。第一,要进一步细化支出预算项目。如会议费、培训费、职工福利、通讯费、交通费等,必须细化、量化到各预算单位。要结合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改革,将部门所有预算外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的涵盖范围,实现部门预算的综合管理。第二,要制定合理公平的定员定编标准。建立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编制、车辆维修、临时用工、一般设备、专用设备的管理制度,并按单位性质、服务对象、业务量、现有人员等情况制定定额,按规定编制预算。第三,要结合实际制定合理可行的定额标准。同一性质或业务量相近的部门经费定额标准要大致相同;不同性质或业务范围、业务量不同部门之间的经费定额标准要有所区别。第四,规范部门预算文本的格式和发送范围。要制定统一、规范的部门预算文本格式,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文本的印刷质量,并及时发送到每一个预算单位和相关的监督机关。
三、制定最低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制定公用经费最低定额标准对于保证机关事业单位的基本运转意义重大。公用经费是指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离退休职工生活费、职工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和大型设备购置外,用于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等必须开支的费用。考虑到东西部之间的财力差距,结合上级有关部门对公用经费考核要求和不同单位性质,把全州部门预算编制单位划分为五个档次(即四大班子、公检法司、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乡镇政府)确定最低年人均公用经费综合标准。具体是,四大班子:东部地区人均不低于8000元,西部地区人均不低于10000元;公检法司:按省上考核标准东西部统一为人均14000元;党政机关:东部地区人均不低于5000元,西部地区人均不低于8000元;事业单位:东部地区人均不低于2000元,西部地区人均不低于3000元。乡镇政府按照《海西州乡镇公用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即一类乡镇不低于12万元;二类乡镇不低于10万元;三类乡镇不低于8万元,原县市行委安排的经费按照2005年实际执行数计算(不含一次性专项),各地区不得随意减少和抵顶。街道办事处可参照乡镇的标准执行。各级财政部门编制的部门预算公用经费标准定额原则上不得低于上述标准,已超过最低标准定额的不得降低现行标准,各地区还应随着当地经济的发展、财力的增长逐年提高公用经费、业务费定额标准。
四、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切实增强部门预算的约束力
部门预算一经人代会通过,就具有法律效力。各地区和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法制意识,严格执行批复的部门预算,对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必须增支项目,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程序办理,不得随意增加预算。预算需要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经同级政府研究后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批。各级财政部门编制预算时必须打足农林水利、义务教育、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基层党建、综合治理、债务本息等配套支出,不得留硬缺口。要认真研究新增财力支出方向,逐步建立还贷准备金,保证按期偿还政府债务。各级财政部门要建立严格的资金申请、审核、领拨、控制制度,防止和杜绝超预算、无预算拨款。要合理调度资金,保证预算单位及时用款,确保部门预算足额执行到位,维护部门预算的权威性。预算追加、预算调整要集中研究,公平透明,严禁随意追加预算,维护部门预算的严肃性。
五、继续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规范财政支出行为
各地区和各级财政部门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强化改革意识,把规范各项财政支出行为作为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改革工作的重点,并下大力气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从明年起州本级要选择部分预算单位开展国库集中收付试点改革,尤其要加大对项目前期费、义务教育、支农扶贫等专项资金的监管,逐步推行报账制,确保财政资金的有效合理使用。待条件成熟时,逐步将州直预算单位经费类支出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收付。各县市行委也要从专项资金入手,把重点放在理顺和规范上,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初步完成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工作。各级财政部门必须按照要求进一步落实责任,明确阶段性目标,稳步推进改革。要积极稳妥推进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改革,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时足额入库,严禁坐收坐支。格尔木市、德令哈市今年内要力争完成预算外收支管理改革,其他地区也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要进一步健全“管采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各地区要通过调整现有机构设置,组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健全政府采购中心或政府采购执行机构,发挥国库支付中心资金监管职能,尽快建立起政府采购办公室管理预算、政府采购中心执行采购、国库支付中心支付资金的新型政府采购体制。要加大对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的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六、完善部门预算管理监督程序,依法管理部门预算
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效益观念。要立足以查促管,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落实各项资金监管措施,加强资金监管,尤其要加大对社保、低保、住房、救济等基金的监督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要切实发挥人大、监察、审计以及财政监管等作用,建立规范的财政项目资金社会公示制,使财政资金安排置于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之下,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逐步提高绩效监督面,切实加大财政资金的绩效监督。要进一步优化财政部门内设科室和人员,科学划分财政部门内部科室职能,力争用较短时间实现预算管理与资金管理相分离,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预算管理体系。要继续完善财政“下管一级”制度,完善州财政局各科室与县市行委的联点制度,严格对县市行委财政工作的监督与考核。要结合“金财工程”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和先进的信息技术,按照建设与应用并举的原则,积极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力争2008年前实现各县市行委部门预算信息网络化管理。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推进这项改革不仅是各级财政部门的大事,也是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大事。各地区和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讲政治、顾大局、反腐败的高度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服务意识和保障意识,齐心协力推进改革的深入开展。各地区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各级监察、审计及财政监督机构要切实加大监督指导力度,确保部门预算改革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海西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