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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崇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2005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5-07-27 生效日期:2005-07-27
 

各中小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请做好2005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址(发改办企业[2005]1356号)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址(财企[2004]18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2005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重点
  (一)生产和工艺专业化。重点是表面处理、精密模具制造和热处理工艺等技术改造项目;
  (二)与大型企业协作配套。重点是为重大技术装备提供配套产品的技术改造项目;
  (三)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重点是为产业集群提供共性技术支持和为节能环保、安全生产运行、产品检验检测提供设备的技术进步项目;
  (四)具有地区特色和优势的产品,以及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的技术改造项目。

  二、申报条件
  (一)凡在北京市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进行申报。
  (二)申报企业需符合:(1)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2)财务管理制度健全;(3)经济效益良好;(4)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
  (三)所申报项目应是2006年底前完成且建设期不超过2年的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建设期以政府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文件中的时间为准。
  (四)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得超过2000万元;申请贷款贴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得超过3000万裕
  (五)财企[2004]185号文以及发改办企业[2005]1356号文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支持的方式及额度
  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采用无偿资助或贷款贴息方式。企业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
  申请专项资金的项目可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不得同时以两种方式申请专项资金。
  申请无偿资助的项目,资助额一般不超过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0%和已投入自有资金总额,每个项目的最高资助额不超过200万裕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贴息额根据金融机构出具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凭证中的贷款额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每个项目的贴息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最高贴息额不超过150万裕
  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予以支持。
  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将优先安排贷款贴息和安置高校毕业生较多的项目。

  四、项目申报
  (一)项目单位所提交的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表》。企业可自行从网上下载(http://www.bjpc.gov.cn),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
  2、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写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项目概况
  (2)企业基本情况
  (3)产品需求分析和改造的必要性
  (4)改造的主要内容和目标
  (5)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新增主要设备表等)
  (6)人员培训及技术来源
  (7)项目实施进度计划
  (8)项目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3、企业法人执照(复印件);
  4、企业章程(复印件);
  5、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6、申请无偿资助的企业已落实或已投入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有效凭证(复印件),包括:项目新增设备的购买发票、建筑工程合同及收据等复印件。如发票等凭证太多,可以用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代替;
  7、申请贷款贴息项目的企业需提供企业已发生贷款的“借款凭证”汇总表(银行贷款进帐单)及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合同和借款凭证复印件;
  8、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和中介机构审计报告,包括:
  (1)资产负债表
  (2)现金流量表
  (3)损益表
  (4)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9、当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或企业全年完税税票复印件;
  10、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评价意见;
  11、ISO9000认证证书复印件(有证企业);
  12、其他相关文件及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如为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申报表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提交电子版软盘或光盘一份。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申报,申报材料请于2005年8月3日前报送至崇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企业促进科(崇文区政府机关903房间),由我委进行初审,经择优筛选后,汇总申报材料报市发改委中小企业处。

崇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五年七月二十七日
附件:2005年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
  注:带"*"的项目由我委填写 项目编号*
  专项名称*
  企业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
  (2)企业地址及邮编
  (3)注册资金
  (4)组织形式 □国有控股  □股份有限  □股份合作□有限责任  □集体    □合伙□中外合资  □外商独资  □私吁个体    □其它     
  (5)法定代表人
  (6)企业主管单位或企业所在区县(无主管)
  (7)企业基本情况描述(不超过500字)
  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2)项目建设地点
  (3)项目起止年限 年   月   至    年   月
  (4)所属领域 □生产和工艺专业化□与大型企业协作配套□新产品开发和新技术推广□地区特色和优势产品□其它       
  (5)项目建设内容及实施进度描述(完成的投资、工作量及进度等)(不超过500字)
  (6)主要产品及市场情况描述(不超过500字)
  (7)技术及装备水平描述(不超过500字)
  (8)项目主要人员情况(最多列3人,不超过500字)
  项目资金信息 (1)项目总投资
  [a]固定资产投资
  [b]铺底流动资金
  (2)项目资金来源
  [a]企业自有资金
  [b]固定资产银行贷款
  [c]其它资金来源
  (3)申请国家支持
  [a]申请支持方式 □无偿资助□贷款贴息
  [b]申请资助额 (无偿资助的申请额不能大于200万,贷款贴息的不能大于150万)
  (4)项目经济效益
  [a]新增就业人数
  [b]新增销售收入
  [c]新增利润
  [d]新增税金
  [e]新增创汇
  [f]投资利润率
  [g]投资利税率
  [h]内部收益率
  [i]投资回收期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座机):         
  电  子 邮 箱:             填表日期:        
  联 系 人:杨晓峰 郭威浴李晶
  联系电话:67072375   
  电子信箱:lijing0988@sina.com
  tangbb@cwi.gov.cn

北京市崇文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05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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