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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京财采购[2006]73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2-06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区县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属各有关单位,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及采购代理机构:
  为保障国家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建设,现将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200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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