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下达2006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闽发改交能[2006]88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10-20 | 生效日期:2016-12-11 |
省煤炭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发改委《关于下达2006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092号)安排我省煤炭安全改造中央投资补助271万元。现将该计划转下达给你司,请抓紧落实配套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同时抓紧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工程和设备质量。
附件:2006年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配套投资计划表(略)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