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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监察局、郑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07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郑财购[2007]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2-12 | 生效日期:2007-02-12 |
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监察局、郑州市审计局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07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办法的通知
(郑财购〔2007〕3号)
市直各单位,各定点维修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公务用车维修管理,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决定对2007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修理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维修制度,经过公开招标,共确定了57家定点维修企业,现予以公布。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汽车维修定点单位管理,更好地为市直单位提供服务,我们制定了统一的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郑州市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投诉电话:0371-68828831。本文同时发布在中国河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nan.gov.cn)、郑州财政网(http//www.zzcz.gov.cn)。
附件:(略)
郑州市财政局
郑州市监察局
郑州市审计局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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