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海关总署
  发文日期:2006-02-10 生效日期:2006-02-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4]185号)要求,为做好2005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和2004年发展企业专项资金项目总结工作,经与财政部企业司协商,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2005年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监督检查工作  (一)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项目资金到位与使用情况。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包括:已投入的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中央财政资助资金、其它资金以及已投入资金合计等,资金使用情况包括新增设备及安装费、建筑工程费,其它费用及流动资金等。
  2、项目建设情况。包括设备到位及运行情况、建筑工程完成情况、生产组织情况等。
  3、项目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措施。
  (二)监督检查的主要方式
  1、项目承担企业每半年填报一次“项目实施情况跟踪软件”要求的内容,并分别于1月底和7月底前将电子文档上报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项目建设完成后,项目承担企业应向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项目建设总结。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应在备注和总结中说明理由和预计完成日期。
  2、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定期检查使用省市版“项目实施跟踪软件”对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和管理,并分别于2月底和8月底前将“项目实施跟踪软件”导出的数据库电子文档(包括省市的总结),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小企业司和财政部企业司。

  二、关于2004年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总结工作  项目承担企业应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照申报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可研报告的内容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总结。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建设起止日期,投资情况,项目验收主持单位名称,项目验收日期等。
  (二)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包括:设备到位及运行情况、土建工程完成情况、生产组织情况等。
  (三)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
  (四)项目建设对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本地区的项目进行汇总总结。

  三、项目实施跟踪软件  项目实施跟踪软件包括操作软件和项目数据库软件两部分。其中2004年和2005年项目的数据库软件已于去年11月湖北武汉会议和云南昆明会议期间下发。企业版和省市版的操作软件请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下载。
  请各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本通知精神,对每一户专项资金支持的企业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并按时上报项目实施跟踪数据库电子文档。不能按照完成工作的地区,将影响2006年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原国家计划委员会)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