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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的实施意见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延政办发[2007]19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7-02-12 | 生效日期:2007-02-12 |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的实施意见
(延政办发〔2007〕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加快节约型城市、节约型社会建设步伐,促进延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我市“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20%的目标,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的通知》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起建立全社会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制度.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体系
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涉及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工作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市上成立了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县区也要从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完整畅通的能源消耗统计监测网络。加强能源消耗统计监测网络建设,建立畅通的信息采集渠道,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前提。各县区统计部门要设置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岗位,落实工作人员,确保本县区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有序开展。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配备专职人员,将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纳入本部门日常工作内容。
2、建立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和任务,确保工作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能源消耗统计监测是一项跨行业、多部门的综合性工作,部门之间的协作是开展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的关键。各部门要树立全局意识,严格执行统计方法制度。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努力形成分工明确、团结协作的工作机制。
3、建立能源消耗统计监测指标体系。统计部门要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环境和资源、能源环境,按照全国、全省能源消耗统计监测的具体要求,结合延安的实际情况,统一规划,科学分类,建立和完善能源消耗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
二、明确职责分工,严格执行统计制度
1、能源消耗统计监测的范围和内容。我市的能源消耗统计监测范围是行政区划内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以及城乡居民家庭。具体包括第一、二、三产业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中的能源消耗和家庭生活的能源消耗两部分。能源消耗统计监测的内容是在生产、经营活动及居民家庭消耗的煤炭及煤制品、石油及石油制品、天然气、热力、电力和其他能源等。
2、统计部门的职责和要求。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由统计部门实施,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配合。市统计局负责全市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的协调和管理,制定调查方案,综合汇总、审核评估、按期公布能源消耗统计监测数据,检查和督促基层统计部门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各县区统计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方案要求,负责本县区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加强对基层单位的业务指导。
3、市级各有关部门能源消耗统计监测的具体分工。计委负责“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节能计划的编制及分解落实工作,协调供电、石油、铁路等部门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统计局全面负责全市能源消耗调查统计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调查方案设计,负责单位GDP能源消耗水平的核算、发布、上报等工作;经贸委负责全市工业和重点能耗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能源消耗统计;交通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和机动车辆能源消耗情况统计;农牧局负责全市农用机械能源消耗情况统计;商贸办负责全市商业及相关行业的能源消耗情况统计。
三、落实工作措施,确保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1、坚持依法统计,确保数据质量。各级各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规范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制度。新闻媒体要广泛宣传我市能源形势和节能降耗的重要意义,宣传节能降耗先进典型,曝光能源浪费行为,不断提高公众的能源忧患意识和节约意识,切实提高基层单位对能源消耗统计监测的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统计部门要加强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和业务考核工作,严肃查处瞒报、漏报、虚报、拒报等统计违法行为,努力提高能源消耗统计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统计水平。市统计局要加强对全市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及时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帮助统计人员熟悉业务,适应工作要求。在日常工作中要经常了解基层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能源消耗统计监测方法制度。要制定能源消耗统计监测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确保源头数据质量。各级各部门要加大信息资源开发力度,有有重点、有计划地开展分析研究,努力提高统计信息服务水平。
3、加大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强能源消耗统计监测队伍建设,充实专业人员,落实工作经费。各级财政要从2007年开始,在编制财政年度预算时,把能源消耗统计和监测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认真做好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的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等的落实工作,为全市开展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延安市能源消耗统计监测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梁宏贤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王立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西林 市计委主任
高希圣 市统计局局长
成 员 张克理 市经贸委主任
张 宏 市农牧局局长
王春英 市交通局局长
贺玉林 市商贸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由高希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延安市政府
二○○七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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