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本市2007年度中低收入家庭申请购房贷款贴息家庭人均年收入受理标准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沪财预[2007]1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7-02-12 生效日期:2007-02-12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本市2007年度中低收入家庭申请购房贷款贴息家庭人均年收入受理标准的通知
沪财预[2007]10号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财税分局:
  根据市财政局、市房地资源局《关于落实本市中低收入家庭实行购房贷款贴息政策若干规定的实施意见》(沪财预[2003]123号)规定,现公布本市中低收入家庭2007年度申请购房贷款贴息的家庭人均年收入受理标准为20668元。
  对以前年度购房且符合享受贴息政策条件的购房家庭,应在低于受理标准的当年3月1日至8月31日,到上海市财政局购房贷款贴息结算处办理申请享受贴息政策的登记手续。

上海市财政局
2007年2月12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