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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怀远县2006年小麦良种良法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怀远政办[2006]99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12-20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怀远县2006年小麦良种良法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怀远县2006年小麦良种良法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小麦高产攻关活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开展小麦高产攻关活动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5]45号、《关于印发2006年秋种小麦高产攻关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农农[2006]21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补贴资金与运用良种良法相结合的原则,改进和完善项目资金发放方式,加强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补贴资金以直接补贴的方式及时、足额发放到示范区良种良法示范农户,促进农民推广应用关键技术,加快良种良法配套应用,实现小麦高产攻关的新突破。
二、补贴范围和标准
实行小麦良种良法补贴资金与机条播直接挂钩,主攻小麦机条播技术,促进农机农艺相结合,确保机播技术落实到位。新建16万亩核心示范区内(其中徐圩乡5.0万亩、包集镇3.5万亩、龙亢镇3.5万亩、荆芡乡2.0万亩、河溜镇0.9万亩、淝南乡0.4万亩、县直良种场(所)及小麦生产大户0.7万亩),实行统一机条播示范的农户及种粮大户,每亩良种良法补贴资金(高产攻关)8元。
三、示范面积登记和补贴资金发放
按照“县指导、乡负责、村为主、组落实、户监督”的工作方法,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应用良种良法的示范农户。
(一)登记与公示。小麦高产攻关核心示范区建设项目乡镇的各示范村成立小麦良种良法示范登记核查小组,对示范区内实现机条播的种植田块逐户登记,并填写《小麦良种良法补贴农户登记表》(一式三份,乡镇存档一份,上报县农委和财政局各一份,登记表中农户姓名、编码必须与“一卡制”相吻合),并让农户在登记表中签字。登记结束后,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要经乡镇政府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乡镇政府公章,于2007年1月15日前连同电子文档一同上报县农委,由县农委组织人员对小麦良种良法补贴面积进行核实,并以村为单位在电视台等相关媒体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再将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报县财政局。
(二)资金发放。县财政局接到登记表后将补贴资金以“一卡制”形式补贴到示范区内良种良法示范农户。同时,各乡镇财政所将补贴到户的花名册在村政务公开栏中公示,以通知农户到所在地信用社刷卡,确保小麦良种良法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到户。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县秋种及小麦高产攻关督查指导组负责全县小麦良种良法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各项目乡镇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相应组织机构;各有关村要成立小麦良种良法示范面积登记核查小组。各组织机构要本着群众利益至上的原则,明确分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对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加强宣传,据实登记。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工具,广泛宣传补贴政策,让示范区农民真正了解小麦良种良法补贴资金的发放政策,使项目区农民提高认识,良种良法配合应用,使小麦高产攻关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凡项目区内未实行机条播的农户坚决不予补贴。
(三)严明纪律,严格监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在小麦良种良法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纪律,坚持补贴工作原则,不得弄虚作假、优亲厚友;不得以任何理由抵扣任何税费;不得以任何理由虚报冒领补贴资金,更不允许截留、挪用或侵吞补贴资金。县农业、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对各乡镇补贴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及时查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
附件:(略)
1、怀远县小麦良种良法示范农户粮食直接补贴资金发放登记表
2、怀远县小麦良种良法示范农户粮食直接补贴资金汇总表
2006年12月20日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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