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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05年水生动物防疫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陕发改投资[2006]8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2-07 生效日期:2016-12-11
 

咸阳、渭南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下达2005年水生动物防疫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5]2645号)精神,经研究,现下达2005年水生动物防疫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138万元,其中咸阳市、渭南市各69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和投资安排详见附表。
  请接此通知后,抓紧编制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初步设计由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局联合上报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由省水利厅商省发展改革委审批后组织实施。请你们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附件:2005年水生动物防疫项目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投资计划表(略)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六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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