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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淮南市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淮府办[2005]117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5-08-19 生效日期:2005-08-19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淮南市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一并组织实施。

淮南市政府
二00五年八月十九日

淮南市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简化发放程序,减少发放环节,降低发放成本,确保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安全及时发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切实加强各类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实现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的集中统一发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基本原则:一是公正公开,规范透明的原则;二是整合集中,定时发放的原则;三是封闭运行,确保安全的原则;四是以人为本,方便高效的原则。

  三、主要内容  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是指按有关政策规定由各级财政直接发放给农民的各类资金,目前主要包括:农村五保户补助资金、抚恤(优抚)资金、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水稻良种补贴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退耕还林工程现金补助、退耕还林补助粮食资金、大型农机具补助资金、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农村货困学生“两免一补”资金、村组干部固定报酬和误工补贴资金等。对以上直接补贴给农民的资金,按照“统一渠道、统一方式、统一时间和公开补贴项目、补贴数额及政策依据”的总体要求,实行以“五个一”为核心内容的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实现统一管理和集中发放。
  (一)“指标统一下”。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实行县区财政统一管理,并根据各类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的时间要求,在上级补贴政策、标准和资金数额明确的前提下,县区财政部门按季将补贴资金指标统一下达到各乡镇。凡补贴政策和资金定额已明确的,市财政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将全年的预算指标一次下达到县财政。
  (二)“资金一户管”。县区财政部门在县农村信用联社开设“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并在各乡镇农村信用社开设“乡镇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和核算。对各级财政安排的补贴资金,县区财政部门要及时将资金拨至在各乡镇的专户,确保补贴贴农民资金发放的需要。
  (三)“补助一卡发”。各乡镇农村信用社按照乡镇财政所提供的当期发放的分户花名册,5日内将补贴资金打入个人帐户,各项补贴资金统一使用一个存折,农民持存折凭有效身份证明到乡镇农村信用社支取现金。
  (四)“服务一站办”。乡镇财政所是财政补占农民资金管理和支付的主体。乡镇财政所在服务大厅设立“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服务窗口”,负责对本乡镇的补贴对象、项目、标准等有关事项进行登记、审核、调整和汇总工作,按照县区财政的统一要求,会同农业、林业、计生、民政等部门,编制县区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分户花名册,并报县区财政审核。县区财政审核确认后,乡镇财政所应将个贴资金分户花名册以及各项补贴发放标准、发放范围、发放时间等在乡镇财政所、信用社等公共场所至少公示一周。公示结束后,乡镇财政所应及时向农民发放补贴资金明白卡,并将分户花名册提供给乡镇农村信用社,作为发放补贴资金的依据。
  (五)“收支一本帐”。乡镇财政所要建立健全“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收支管理帐簿,在实行专户核算、专项管理的基础上,要按补贴资金类别设置明细帐,反映各项补贴农民资金发放情况。

  四、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都要成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对改革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和具体的办事机构。

  五、部门职责  财政部门负责补贴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牵头和日常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地参与政策宣传、调查摸底、评定上报、审核审批、登记造册、检查验收等工作,全面承担张榜公示、编制发放清册和委托金融机构打卡发放的责任;农业、林业、民政、人口计生、教育等部门要按照改革要求把握政策,提供基础数据和有关资料,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相关工作;金融部门要按照财政部门的委托及时建立个人帐户,确保补助资金安全兑付;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补助农民资金管理和发放中出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六、实施步骤  8月底以前,各县区按照本《实施意见》完成实施方案和操作办法的制订,并将实施方案抄报省市备案;完成软件的培训和安装,并全面推广使用软件、建立信息平台;完成补贴项目整合和数据测算工作,实行补贴资金一卡制发放。
  8月底组织县区互查和重点检查。
  9月份迎接全省大检查。

  七、宣传发动  统一印制“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详细介绍改革的各项政策内容,同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横幅等多种途径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使此项改革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各县区也要做好改革的宣传工作。

  八、业务培训  实行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涉及的部门多、政策多,要针对不同对象,分层次、有重点进行业务培训和计算机培训,使参与改革的人员尽快熟悉补贴政策,掌握改革的步骤和工作要求。

  九、强化督导  市政府成立4个督查组,分别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领导带队,分县区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并将每次督查结果在全市通报。

  十、奖惩措施  市财政拿出一定的资金,对政府领导重视、部门协调顺畅、工作进展快、思路有创新的县区实施以奖代补。对工作不力、拖延推诿、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县区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减业务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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