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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上海建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沪财库[2006]2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2-08 | 生效日期:2016-12-11 |
上海建正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政府采购招标中介业务资格认定暂行规定》,经审定,你公司即日起具备在本市范围内从事政府采购业务代理的资格,有效期至2007年6月30日止。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2006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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