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海洋局、财政部关于印发海水利用专项规划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发改环资[2005]1561号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文日期:2005-08-18 生效日期:2005-08-18
 

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海南省、大连市、宁波市、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海洋厅(局)、财政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为促进沿海地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引导海水利用快速健康发展,我们组织编制了《海水利用专项规划》,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时反馈我们。

附:海水利用专项规划(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海洋局
财政部
二00五年八月十八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