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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编报2006年企业财务快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沪财企[2006]1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2-28 生效日期:2016-12-11
 

有关控股(集团)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市财税三、七分局: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企业财务快报工作,满足国家财政宏观决策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政部关于做好2006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05]323号)、《财政部关于扩大非国有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企[2004]33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本市2005年快报的编报情况,现就做好本市2006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编报范围
  (一)本市具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国有股权处于控股地位的企业,其中:绝对控股企业其国有股权应不低于50%(含50%);相对控股企业其国有股权比例应不低于25%(含25%)。
  (二)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地方大中型非国有控股企业。
  (三)拥有独立核算法人资格的各类城镇集体企业、私营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二、编报内容
  列入编报范围的企业,应按月填报企业财务快报,包括:快报封面、企业主要指标表和企业附列指标表。

  三、编报要求
  (一)各区县财政局、财税分局和控股(集团)公司应认真做好户管企业和所属企业报表收集、审核、汇总工作,并于次月8日前,将分户数据库、汇总报表,通过市财政局电子邮件系统或软盘递送形式上报市财政局(企业处)。
  (二)基层企业应按要求填报报表,保证数据的真实、合法和完整,并按汇总单位要求的时间节点,上报各主管财政部门和控股(集团)公司。
  (三)做好分析报告的报送工作。企业报送快报数据的同时,应附分析说明。汇总部门要认真写好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报告,对汇总范围内的企业经济运行情况、重大财务变动事项、产业经济或区域经济运行态势作简要分析。于次月9日前上报市财政局(企业处)。

  四、其他
  2006年企业财务快报的软件参数,请到上海财税网www.csj.sh.gov.cn网上办事区下载。

上海市财政局
2006年2月28日

附件:
1.2006年企业财务快报;
2.2006年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说明;
3.2006年企业代码编制规定;
4.2006年企业财务快报汇总表。

附件3:2006年企业财务快报编报说明
  国有企业财务快报包括封面、国有企业主要指标表和国有企业附列指标表;非国有企业财务快报包括封面和非国有企业主要指标表。
有关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一、封面说明
  包括单位汇总封面和企业分户录入封面两部分。其中:单位汇总封面为企业和地方财政部门汇总上报财务快报时使用;企业分户录入封面为各级企业填报快报和录入计算机时使用,编制方法详见《2006年企业财务快报代码编制规定》(附件4)。

  二、主要指标表编报说明
  本报表所列指标共分六大类:资产负债表指标、利润表指标、税收指标、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科技创新指标和财政政策、资金指标。
  (一)资产负债表指标
  01.资产总计:反映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合计、长期投资合计、固定资产合计、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递延税款借项。
  02.流动资产合计:反映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待摊费用、存货等。
  03.应收账款: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劳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各种款项,扣除坏帐准备金后的净额。
  04.存货:反映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类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应按扣除代销商品款和存货跌价准备的净额填列。
  05.长期投资合计:长期投资反映不准备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其他投资。根据长期投资余额合计减去所计提减值准备后的净额填列。按照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应与纳入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消。
  06.固定资产净额:反映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以及单价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根据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与减值准备的余额填列。
  07.负债合计:反映流动负债、长期负债和递延税款贷项的合计。
  08.流动负债:反映企业将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货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
  09.长期借款:反映企业借入尚未归还的一年期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本息。
  (二)利润表指标
  01.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反映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产生的收入总额与销售折扣、折让的差额。根据相关行业的产品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营业收入、经营收入、工程结算收入等的净额填列。
  02.主营业务成本:反映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
  03.营业(经营)费用:反映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
  04.管理费用:反映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
  05.财务费用:反映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净损失、相关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06.利息支出:反映企业长、短期借款利息支出的金额。
  07.补贴收入:反映企业收到国家财政拨入的各种形式的补贴和补助、先征后返的增值税等。
  08.利润总额:反映企业营业利润加上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支出后的金额(亏损以“-”号表示)。即: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09.净利润:反映企业的利润总额与所得税的差额。编制合并会计报表,还应减去少数股东损益,加上未确认投资损失。如为亏损,本项目用“-”号表示。
  (三)税收指标
  01.应交税金总额:按应交税金科目填写,包括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资源税、城建税及其他各税的合计数。
  02.应交增值税:反映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依法应交纳的增值税款。
  03.应交消费税:反映企业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依法应交纳的税款。
  04.应交所得税: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法应交纳的税款。
  05.应交营业税:反映企业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的行为依法应交纳的税款。
  06.已交税金总额: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各项税金的合计数。
  07.已交增值税: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增值税。
  08.已交消费税: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消费税。
  09.已交所得税: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所得税。
  10.已交营业税:反映企业本年已经缴纳的营业税。
  注:税金指标本月数指本月发生数。
  (四)企业基本情况
  01.平均职工人数:反映企业月初和月末职工人数的平均值。
  02.实际发放工资总额:反映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包括职工、临时工及聘用人员等的工资。
  03.企业法人户数(户):反映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核算企业户数。
  (五)企业科技创新指标
  01.企业科技资金投入:反映企业为购买新技术、研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等具有创新性质项目的实际投入资金情况。
  02.政府拨款:反映政府有关部门实际拨付给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
  03.企业自筹:反映本企业以自有资金、借入资金投入的科技费用。
  04.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数量(个):反映企业经有关部门授权的拥有产权的专利数量。
  05.科技活动人员人数(人):反映直接从事科技活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不包括累计从事科技活动的实际工作时间占全年制度工作时间10%及以下的人员。
  (六)财政政策、资金指标
  01.各类税收返还:反映财政部门按先征后返政策审批退库的各类税收的合计。
  02.财政贴息资金:反映各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的银行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
  03.关闭破产补助资金:反映各级财政用于国有企业关闭破产所需职工安置等资金缺口的补助。
  04.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反映各级财政部门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包括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05.政府性基金投入额:反映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的各种政府性基金。
  注:以上指标中,“上年同期”指上年年初到上年同期的累计数。其中:资产负债类指标、户数、科技活动人员人数等指标在本年累计及上年同期栏中,分别填列本年期末数及上年同期期末数。

  三、附列指标表编报说明
  本报表所列指标共分三大类:生产运营情况指标,出口退税指标和其他指标。
  (一)生产运营情况指标(仅限部分行业按照有关统计资料填列)。生产运营的有关指标,按企业有关统计资料填列。
  (二)出口退税指标
  01.应收出口退税:反映企业本期应收出口退税与以前年度结转的应收出口退税之和,即30行=31行+32行。
  02.本期实际发生:应根据企业设置的“应收出口退税”科目来填列,按“应收出口退税”科目本期的借方发生额合计填列。
  03.以前年度结转:反映企业本年初应退未退的出口退税,按上年末“应收出口退税”借方余额填列。
  04.实际已收出口退税:反映企业本期累计实际已收到的出口退税额,按“应收出口退税”贷方发生额合计填列。
  05.期末未收出口退税:反映企业期末累计应收未收的出口退税,即34行=30行-33行。
  未设置“应收出口退税”科目核算出口退税的工业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委托代理出口企业、外轮供应企业等应比照“应收出口退税”科目核算内容,按要求填列相关指标。其中:出口退税指标中的以前年度结转填报期末数。
  (三)其他
  01.出口总额(千美元):按海关统计数填列。
  02.进口总额(千美元):按海关统计数填列。
03.自营出口额(千美元):指企业自营出口销售收入(F.O.B)期末折成的美元数。
  04.自营出口总成本:指企业自营出口销售的进价、认定和摊入的费用和税金总和。
  以上指标中,“上年同期”指上年年初到上年同期的累计数。其中:“期末未收出口退税”指标在本年累计及上年同期栏中,分别填列本年期末数及上年同期期末数。

  四、编报要求
  (一)填报报表应及时、准确,不得虚报、瞒报和擅自更改财务数据。
  (二)报表中所填数据勾稽关系应正确,审核公式已在软件参数中设置。
  (三)除有特殊要求外,报表填报及计算机录入的金额单位统一规定为万元。

附件4:2006年企业财务快报代码编制规定

  一、企业名称
  按该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的汉字名称填写,应与企业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在填写时不应超过18个汉字,即最多占36位,企业名称汉字偏长的可适当缩减。

  二、法定代表人
  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法人代表。凡企业正在更换法人代表,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以实际负责人为准。法定代表人在填写时一般不超过4个汉字,即最多占8位。

  三、企业所在地地址
  共32位,填写经邮政部门认可的单位地址,不需填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从地区(市)、县(市、区)开始填,具体到乡(镇)、村、街名称和门牌号。门牌号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每个数字占一格。一般情况下,不填写通讯信箱号。

  四、企业所在地邮政编码
  共6位,填写企业所在地通信用邮政编码。

  五、企业财务部门电话号码
  填写企业财务部门的电话号码。

  六、企业(单位)统一代码
  (一)本企业代码
  共15位,分为两个部分。前6位为第一部分,根据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2260-2002),按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代码编制;后9位为第二部分,根据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按照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单位)法人代码证书中的9位代码填列。
  (二)上一级企业(单位)代码
  共9位,即本企业上一级企业的企业统一代码。非集团性企业不需填列。
  (三)集团企业(公司)总部代码
  共9位,即本企业隶属的集团企业总部的企业统一代码。非集团性企业不需填列。

  七、行政隶属关系
  共2位,指企业所隶属的行政管理级次。按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GB/T12404-1997)填写。
具体代码规定如下:
  中央 10 县 50 乡 63
  省 20 街道 61
  市、地区 40 镇 62

  八、经济类型
  共1位,具体代码规定如下:
  1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2 集体企业(包括股份合作制企业)
  3 私营企业
  4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5 外商投资企业
  6 其他

  九、组织形式
  共1位,具体代码规定如下:
  1 独资公司
  2 非公司制独资企业
  3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4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5 有限责任公司
  6 股份合作制企业
  7 合资或合营企业
  8 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
  9 其他

  十、所属行业
  共2位,根据企业所从事的主业编制,具体代码规定如下:
  01 煤炭工业
  02 石油工业
  18 钢铁工业
  04 有色金属工业
  03 其它冶金工业
  05 建材工业
  06 化学工业
  07 轻工业
  08 烟草工业
  09 纺织工业
  10 石化工业
  11 医药工业
  12 机械工业(不含汽车)
  13 汽车工业
  14 军工业
  15 电子工业
  16 电力工业
  19 其他工业
  20 施工、房地产
  21 工业供销企业
  22 城市公用企业
  23 医药商业企业
  24 烟草商业企业
  25 勘察设计企业
  31 商贸
  32 餐饮业
  33 金融业
  35 外经
  36 旅游
  37 服务业
  41 物资
  51 供销合作社
  61 粮食
  71 铁道
  72 交通
  73 民航
  74 邮政
  75 电信
  99 其他企业

  十一、企业规模
  共1位,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企业规模划分为3类。
具体代码规定如下:
  1 大型企业
  2 中型企业
  3 小型企业

  十二、企业正式开业时间
  共6位,按企业正式开业(投产)的时间填到月份,6位要填满。如1990年6月开业,应填写“199006”。

  十三、企业新报原因
  指企业以前未填报企业财务快报,从本月起纳入企业财务快报填报范围的新报原因。具体代码规定如下:
  0 连续上报:指以前已纳入企业财务快报填报范围的企业(单位)。
  1 新投资设立:指新投资注册设立并正式营业的企业(不含竣工移交、新设合并、分立)。
  2 竣工移交:指建设项目竣工后从基本建设单位转为生产经营的企业。
  3 新设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单位)合并成一个新企业(单位),原企业(单位)均不再具有法人资格。
  4 分立:指经批准由企业分立而成立的新企业(单位)。
  5 上月应报未报:指上月漏报或因客观原因未填报本报表,从本月起按规定单独报送的企业(单位)。
  6 报表类别改变:指以前填报其他类别报表,目前由于企业(单位)性质发生变化而填报企业类报表的企业或单位(不含竣工移交)。
  7 划转:指因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形式调整和资产重组等原因引起的整建制划入而新增企业(单位)。
  8 其他:指上述各项原因中未包括的新报原因。

  十四、自定义码
  共8位,各地区可根据工作需要自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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