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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福田牌轻型客车减征消费税的补充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失效 | |
文 号:财税[2005]125号 | 发文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 |
发文日期:2005-08-30 | 生效日期:2005-08-30 |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
现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福田牌轻型客车减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04]188号)补充通知如下:
对北京福田环保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福田轻型客车按财税[2004]188号规定的时间和车型减征消费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05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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