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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日照政务》编辑发行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日政办字[2006]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2-22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
经省新闻出版局批准,《日照政务》(原《日照政报》)自2006年第一季度起为山东省连续性内部资料出版物(准印证号第1035号,由市政府主管,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办。为做好《日照政务》的编辑发行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日照政务》履行政府公报职能,是市政府发布政令的重要载体,是各级各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工具,是广大基层群众了解政策的重要窗口。《日照政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传达政令、指导工作、公开政务、服务社会为宗旨,坚持政策性、权威性、系统性的原则,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准确地传达、宣传市政府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反映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新成就。
二、主要内容和栏目
《日照政务》为季刊,每季度末发行,其内容主要是全面系统地刊登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所刊登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为标准文本。主要栏目有:
(一)文件发布栏。刊登市级政策性文件及政务动态。包括市政府令、市委市政府联合发布的政策性措施文件、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公室文件(涉密文件、请示报告类文件除外);市政府任免通知、大事记及文件目录等。
(二)工作研究栏。刊登政府工作报告、领导讲话、经验交流、工作探讨等。
(三)荣誉与创新栏。对全市各单位所获市级以上荣誉进行系统展示,对取得的重要创新成果予以宣传介绍。
三、工作机构
市政府成立《日照政务》编辑委员会,名誉主任由常务副市长担任,主任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编委由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主任和各县区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办公室主任担任。
《日照政务》编委会办事机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有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日照政务》编发的具体工作。建立《日照政务》编辑发行工作网络,由市政府各部门和主要企事业单位为网络单位,各网络单位设立联络员,负责文稿采编、信息传递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保证编辑质量。编辑部要规范工作程序,加快出版速度,提高印刷质量,确保刊载文件的准确性和时效性。要严格把关,精心编校,贴近实际、贴近基层,注意系统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密切配合市政府各阶段的中心工作,积极发挥《日照政务》沟通政府与基层的桥梁纽带作用。
(二)进一步扩大发放范围。原《日照政报》发放范围是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区县、乡镇级人民政府,并在重要公共场所设立宣传点。《日照政务》要在保证免费赠阅以上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居)委会、企事业单位等扩大赠阅。
(三)积极支持编发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日照政务》,充分利用这一重要载体形式,将本部门本单位的重点工作和创新成果反映出来,同时要认真学习宣传《日照政务》,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政策法规的自觉性,确保政令畅通,更好地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六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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