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关于发布《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的公告 |
内容分类: 税务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号 | 发文机关:国务院 | |
发文日期:2010-07-02 | 生效日期:2010-01-0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有关规定,现将《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操作指南》予以发布,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2008、2009年度尚未进行境外税收抵免处理的,可按本公告计算抵免。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0年07月02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