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服务热线:400-820-2536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交办2006年度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任务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葫政发[2006]7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3-18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市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市政协已将需市政府办理的415件建议、提案转交至市政府督察室。经梳理分类、市政府班子成员逐件批示后,承办部门已经确定。为了认真做好2006年度的办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则》(葫政发[2005]8号)的有关规定,在2006年6月30日前将所承办的建议、提案全部办结。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办结的,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先进行阶段性答复,列入跟踪办理计划继续办理,并在办结后再次答复代表、委员。

  二、承办单位接到建议、提案后,要逐件清点、核对、签收。若认为交办意见确有不妥或不属于本单位办理范畴的,应在10日内将原件返回市政府督察室并附明理由,不得延误不告或自行转给其他单位处理。

  三、对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由主办单位牵头,主动会商协办单位开展办理工作。协办单位最迟应在5月底前主动将协办意见送达主办单位,以便于主办单位及时汇总和综合。与代表、委员的见面及答复工作由主办单位负责。如有必要,主办单位可商请协办单位共同参与,但绝不允许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四、答复函要由主办单位的主要领导审定签字,经市政府督察室把关后,按统一规定的格式(见附表)行文打印。并根据问题的解决程度,在答复函首页的右上角标注A、B、C、D类别。按照建议人、提案人人数加三的数量,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连同电子文档(或软盘)以及代表、委员签署意见后的征询意见表,一并上报至市政府督察室,以便统一转交市人大、市政协相关部门及网上公开答复。对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议、提案及市长包案的答复意见,要经分管市长审定后,再由主办单位答复代表或委员。

  五、2005年度已纳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提案,根据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工作安排,作为今年办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跨年度办理的方式,由原承办单位继续办理。办结后再次答复,并请相应的代表、委员在征询意见表中的“再次办理”一栏签署意见。

  六、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完善跟踪落实制度。对已答复在年内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问题,以及由于问题复杂在规定时限内没有办理结果的,均要列入计划继续跟踪落实。并将制定的跟踪落实计划连同办理工作总结、承办单位领导及工作人员通讯录等资料,于8月底前报市政府督察室。

  附件:(略)
  1、2006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
  2、2006年度政协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
  3、2005年度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提案目录
  4、建议提案答复格式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2006年3月18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FCouncil

   御财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