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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丘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暨我市残疾人状况普查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章政办发[2006]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1-10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济政办字[2005]81号要求,同时为全面掌握我市残疾人状况,市政府决定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暨全市持证残疾人康复、就业、解困等状况普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搞好残疾人调查的重要意义。残疾人状况调查是国情调查和社会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和我市残疾人状况普查的重要意义,积极参与,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抽样调查和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已成立章丘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被确定为抽样调查样本单位的双山办事处、圣井办事处、刁镇、辛寨乡四个乡镇(办事处)要按照市里的要求,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其它乡镇(办事处)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残疾人状况的普查工作。
三、认真做好调查数据填报管理工作。被调查对象要按规定及时、如实填报有关数据,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可靠。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伪造、篡改调查资料。调查取得的各项资料由各级调查机构负责管理,严格限定于调查目的。各级调查机构及工作人员对调查对象的个人和商业秘密必须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提供。
四、确保调查经费到位。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本次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各抽中乡镇(办事处)要确保调查经费到位,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章丘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章丘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一月十日
章丘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窦 虎(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穆向阳(市政府副秘书长)
翟英来(市残联理事长)
张 劼(市统计局副局长)
石建民(市民政局副局长)
李中柱(市卫生局副局长)成员:赵兴林(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绍芬(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马玫瑰(团市委副书记)
翟 安(市发展计划局纪委书记)
贾建新(市教育局副局长)
杨 涛(市公安局副政委)
张继祥(市财政局纪检组长)
韩吉读(市劳动局副局长)
李传尧(市计生局副局长)
姜启华(老龄委副主任)
孟宪新(市残联副理事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残联,翟英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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