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三新工程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枣政办发[2006]24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5-17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保障农村中小学校舍安全,推动农村教育事业发展,现就做好2006年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三新工程”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06年市级监控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项目学校62所,新建校舍8.7万平方米,投资4400万元。
全部拆除已鉴定为D级的危房;B、C级危房及时维修;危墙、危厕及时拆除、改造或维修加固。彻底消除一切校舍安全隐患。
2006年全市新购课桌凳12万套(单人套),维修旧课桌凳3万套(单人套)。
二、主要措施
1.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度。将2006年度危房改造和“三新工程”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区(市),并纳入对区(市)政府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各区(市)政府要将目标任务层层分解到有关部门、乡镇,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二是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市政府第88号政府令,将责任追究前移,变事后追究为事前追究。凡有危房不报告,或者有危房没有及时查出的,追究学校及其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主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对危房鉴定不准确的,追究鉴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已报告,报告后其上级政府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的,追究政府主要领导人和主管负责人的行政责任。凡让师生在D级危房内上课食宿、限期内完不成危房改造任务和因校舍倒塌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直至撤销职务、开除公职和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建立健全危房改造销号制度。凡纳入国家、省危改办项目库和市级监控的项目学校,一经改造完毕并通过竣工验收,必须按规定办理销号手续。所有危改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不得办理危房销号手续。
四是建立健全危房改造项目管理制度。凡纳入2006年危房改造计划的学校全部实行项目管理,完备各项建设手续,实行资金封闭运行和工期每月一调度制度。
2.加大资金投入。
今年省、市财政还将安排危房改造、“三新工程”专项资金,其中市危房改造专项资金350万元。各区(市)要结合当地实际,安排相应专项资金,多渠道筹资,不断加大投入,为危房改造和“三新工程”提供资金保障。
3.倒排工期,加快进度。
各区(市)要将全部危房改造项目学校建设工期进行倒排。2005年改造任务尚未完工的,必须在今年8月30日前竣工并投入使用;2006年开工的,必须在今年12月底前竣工投入使用。市里将每两个月通报一次危房改造项目学校工程进展情况。“三新工程”任务必须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
4.加强督查,实行全程监管。
继续坚持市级领导定向联系、督查区(市)和市教育、发改、财政等部门联系、指导、督查项目学校的“双线”督查机制。各区(市)也要建立健全“双线”督查机制。督查中,要把重点放在对工程进度、资金筹集、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上,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保障危房改造和“三新工程”工作顺利进行。
三、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做好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和“三新工程”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办学条件,事关全市教育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局。各区(市)政府要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各项工作进度。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管理、指导、监督职能,并按照有关规定,细化管理过程,明确每一环节的工作要求和具体责任,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附件:(略)
1.2006年市级监控危改项目学校改造计划
2.2006年“三新工程”目标任务表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五月十七日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