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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经济贸易局转发省经贸委关于做好省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跟踪检查工作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汕经贸[2006]14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1-11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区、县经贸局,市直有关集团公司(有限公司、研究所):
  现将省经贸委《关于做好省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跟踪检查工作的通知》(粤经贸函[2005]125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通知要求,做好2003-2005年省财政资金贴息和补助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
  本次跟踪检查工作,主要检查2003-2005年省财政资金贴息和补助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计划项目。1、技术改造项目包括: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支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东西两翼及山区技术改造项目、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省财政预算挖潜改造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省财政预算中小技术改造项目、其它省财政支持的技术改造专项项目、省级财政支持技术改造招标项目。2、技术创新项目包括:省财政技术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省经贸系统科技三项费用项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产业结构调整项目、省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重大装备技术创新招标项目。
  检查内容包括:项目财政扶持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落实到位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情况,并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将后面所附表格(格式可在省经贸网下载)填好并附文字资料(包括项目进展情况、资金到位情况、存在问题、产生的效益、要求及建议等)上报区、县经贸局或市直企业主管部门。各区、县经贸局或市直企业主管部门汇总分析后,把汇总表格和分析材料连同项目承担单位有关资料一式三份于1月28日前按技术改造项目及技术创新项目分别报送市经贸局投资与规划科、技术进步与装备科。
  按省经贸委的要求,跟踪检查工作今后将形成制度。省经贸委将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并在截至上报材料时间后,通报项目跟踪检查完成情况,将其作为今后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 彭应时 陈 卿
  联系电话:8992016 8992014
  传 真:8992039
  电子邮箱:投资与规划科: tzk@stjmj.gov.cn
  技术进步与装备科:jmjzkst@163.com

  附件:省经贸委《关于做好省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跟踪检查工作的通知》(粤经贸函[2005]1256号)。

汕头市经济贸易局
二○○六年一月十一日

  关于做好省财政支持技术改造项目和技术创新项目跟踪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经贸局(经贸委、贸工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省级挖潜改造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企[2004]140号)和《关于落实广东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及技术创新项目实施情况定期检查工作的通知》(粤经贸函[2005]58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列入省财政支持技术进步项目的跟踪检查工作有关事项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范围:2003-2005年安排了省财政资金贴息和补助的技术改造及技术创新计划项目(因2005年省财政资金下达较晚,各地如未收到资金安排计划的,请加以说明)。
  (一)技术改造项目
  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支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东西两翼及山区技术改造项目、省财政挖潜改造资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省财政预算挖潜改造资金技术改造项目、省财政预算中小技术改造项目、其它省财政支持的技术改造专项项目。
  省级财政支持技术改造招标项目。
  (二)技术创新项目
  省财政技术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省经贸系统科技三项费用项目、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产业结构调整项目。
  省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重大装备技术创新招标项目。

  二、内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包括财政扶持资金及其他配套资金的到位情况)、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项目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并进行项目绩效评价。

  三、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将文后所附表格(格式可在http://www.gdet.gov.cn下载)填好后,连同文字汇报材料报各市经贸局或省有关主管单位,各市经贸局或省有关主管单位汇总分析后,于2006年1月30日(因过春节,可顺延至2月6日)前把表格和汇报材料(电子版及文字材料两份)报我委产业技术处。

  四、 文字汇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
  1、项目承担单位基本情况。
  2、项目的必要性。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4、项目预期技术进步、产品、产能等主要目标。
  5、项目预期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6、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及项目完工验收预期时间。
  7、项目资金(包括财政资金、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到位情况、使用支出情况并与资金计划对比分析。
  8、项目主要目标实现情况、效益情况并与预期目标、效益对比分析。
  9、项目实施的经验,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
  10、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二)各市或省直单位项目汇报文字材料要求
  1、项目实施概况(分年度,技改、创新项目分列)项目数,完工(其中已验收)、在建、未动工项目各多少,项目建设进度分析。
  2、项目各项资金(财政资金、银行贷款、企业自筹)的到位情况、支出情况,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并与资金计划对比分析。
  3、完工项目绩效评价,主要目标实现情况分析,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并与预期效益进行对比。
  4、经验、问题与改进意见。
  5、其他要说明的情况。

  五、请你们务必通知到每个项目承担单位,认真进行检查及时上报材料。我委将不定期对此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并在截止上报材料时间后,通报各市和各单位项目检查完成情况,将其作为今后安排项目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周冀裴 郭潇
  电 话:020-83133388、83133266
  传 真:020-83133364、83340420
  E-mail:jsc@gde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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