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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建教育强市、教育强镇财务管理及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从府[2006]3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1-20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从化市创建教育强市、教育强镇财务管理及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向市教育局反映。
从化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一月二十日
关于创建教育强市、教育强镇财务管理及工程建设管理办法
根据市政府《从化市创建教育强市资金补助方案》的精神,为切实做好创建教育强市、教育强镇(以下简称创强)的财务管理和校舍建设等工作,特制订财务管理和工程建设工作管理办法如下:
一、财务管理
(一)在创强工作的投资建设过程中,各镇(街)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健全机构、落实责任、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的原则,认真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创强专项资金按投资计划落到实处。
(二)严格创强专项资金的核算管理。以镇(街)为单位,各教育指导中心要按照国有建设单位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基建财务帐册,做好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编报基建财务会计报表,设立创强专项资金辅助帐和开设银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财务审计监督和财政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运行的透明度。各镇(街)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创强投资方案和各镇(街)投资立项计划,将创强投资资金专项用于创强建设项目。对创强专项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转移和截留,不得用于人员补贴和接待费的开支,违者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严肃查处。
(四)各镇(街)和有关单位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建设工程资金到位,严禁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拖欠工程款和工人工资。
(五)实行镇(街)资金投入承诺制。按创强工作的达标要求,各镇(街)要通过财政年度预算安排、银行贷款、处理闲置校舍和社会捐资等措施,保证按比例及时足额落实建设资金,并将承诺的投资计划纳入年度预算支出。市按照各镇的创强工作时间表和各街道的创强任务,结合镇(街)投资到位情况和建设进度,安排市财政补助投资的拨款额度。
(六)各镇(街)要如实提供投资拨款依据,由镇(街)财政所及教育指导中心确认后分别报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备案。
(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严格执行《从化市政府采购工作规程》,按照当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集中采购。
(八)对各镇(街)落实计划及具体实施情况,由各镇(街)创强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督查验收工作,市有关部门组织检查。对不按照创强工作投资方案及时足额拨付工程建设资金或弄虚作假转移配套资金的,市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责任。
(九)各镇(街)应按要求认真如实填报《2004-2007年创建教育强市(镇)建设工程投资计划表》和《创建教育强市(镇)建设工程投资季度报表》(详见附件1、2),并于每季度第1个月的5号前将报表一式三份报送市创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备案,不得虚报数据。否则,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工程建设管理
(一)加强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均应按照基建程序办理立项(或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报建(规划报建、施工报建)等审批手续,对具体的建设项目要实行“一校一案”或“一项一案”管理办法,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二)对必须进行招投标的规划、设计、建设工程、设施设备等,均应按有关规定组织招投标。如出现违规将必须招投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投标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工程项目的投资核定
1、征用土地补偿款由镇(街)根据征用土地有关文件与被征用土地的村民协定。
2、基建工程投资的核定由市财政评审中心核定工程投标最高限价后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工程造价。
3、校园建设及校舍维修改造工程造价由市财政评审中心核定。
4、教学仪器设备价格由招投标确定后以及市创强办核定。
(四)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
1、校舍基建工程。各镇(街)为项目建设主体,由镇(街)与承建单位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工程要按有关程序实行公开招标,具体工作由镇(街)组织实施。
2、校园建设、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投资达到50万元或以上的实行公开招标,投资在10万-49万元间的实行邀请招标,投资在10万元以下的按有关规定选择符合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校舍维修改造。校园建设、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由各镇(街)与施工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并组织实施。
3、教学设备采购。教学仪器、药品、实验室设备、图书等的采购由学校做出需求计划,实行全市统一采购招标,采购后按市核定的各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图书数量划拨到所安排的学校。零星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由学校做出资金预算申请报送市创强办审核后自行采购。教育信息化的硬件建设(包括电脑室、电子阅览室、多媒体电教室、校园网、多媒体教学平台等),由学校做出需求计划,统一按《从化市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的要求实施政府采购招标,具体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五)工程造价核定需报送的有关资料及审批时间
1、征用土地:报送征用土地协议书一式三份到市创强办,由市创强办、市财政局及市教育局各留一份备案,作为镇(街)投入创强工作配套资金的依据。
2、基建工程投资评审需报送如下资料到市创强办:
(1)建设工程立项批文;
(2)工程招标文件;
(3)施工图纸;
(4)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书预算书(含电子文件);
(5)主要建筑装饰及水电材料的品种及价格(由建设单位提供和盖单位公章)。
市创强办在收齐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送市财政评审中心。市财政评审中心受理后根据送审额大小,在5~1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工作,并出具工程投资评审结论书。建设单位根据审核的投标最高限价进行公开招标。
3、校园建设及校舍维修改造工程评审需报送如下资料到市创强办:
(1)投资达到30万元以上的工程需提供校园、校舍改造施工图纸;
(2)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计算书预算书(含电子文件)。
市创强办在收齐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将资料送市财政评审中心。市财政评审中心受理后根据送审额大小,在5~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出具工程投资评审结论书。各镇(街)按投资限额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和选择施工单位。
(六)规范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每个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由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全程进行监理,确保学校工程建设质量,杜绝豆腐渣工程。对于没有实行监理的项目,市不划拨该项目的补助款。
(七)各镇(街)要会同市规划、建设等部门严格抓好学校、幼儿园等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督促房地产开发公司按规划要求配套和完善教育设施,以加快创强工作的进程。
(八)强化文明施工以及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九)各镇(街)应按要求认真如实填报《中小学布局调整工程季度报表》和《加强初中建设工程进度季度报表》(详见附件3、4),每季度第1个月的5号前将报表报送市创强办、市财政局和市教育局备案。
三、创强补助资金的划拨
(一)资金划拨的原则及需提供的资料
1、创强补助资金划拨的原则是:根据工程项目进度、市确定的资金投入比例和镇(街)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划拨资金。
2、申请资金划拨需一式三份报送如下资料(复印件),市创强办、财政局及教育局各留一份备案:
(1)基建工程:①工程施工承包合同;②建设项目投资评审结论书;③工程施工监理合同;④镇(街)支付工程款凭证;⑤工程动工前有关费用支出凭证(即设计、钻探等费用)。
(2)维修改造、校园建设工程:①工程施工合同;②工程投资评审结论书。
(3)教学设备: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合同。
(二)资金划拨方式
1、资金划拨申请
由镇(街)按市、镇(街)资金的投入比例做出补助款的划拨申请,填报《从化市“创强”资金划拨申请表》(详见附件5)(基建工程需附由学校及监理公司确认的工程施工进度表),送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审批。
2、资金划拨
市财政局根据资金划拨申请表及报送的资料划拨补助资金。基建工程补助款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工程动工前的有关费用直接支付给各镇(街)教育指导中心。维修改造及校园建设工程补助款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各镇(街)教育指导中心或中学。教学设施设备采购款直接支付给采购商或各镇(街)教育指导中心。
附件:(略)
1、《2004-2007年创建教育强市(镇)建设工程投资计划表》
2、《从化市____镇(街)创建教育强市(镇)建设工程投资季度报表》
3、《从化市____镇(街)中小学布局调整工程季度报表》
4、《从化市____镇(街)加强初中建设工程进度季度报表》
5、从化市“创强”资金划拨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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