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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大众肉联集团有限公司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4-12 生效日期:2006-04-12
 

哈尔滨大众肉联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办理收费申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收费事宜批复如下:

  一、凡进入你公司停车场的车辆,按下列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㈠临时停车,不分车型每台次3元。

  ㈡昼夜停车:
  1、吉普车、轿车、二吨及二吨以下货车每台6元/昼夜;
  2、普通客车、二吨以上至七吨(含七吨)货车每台9元/昼夜;
  3、大型客车、七吨以上货车,每台13元/昼夜;

  二、以上收费标准,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以上收费标准为临时标准,如有新规定按新标准执行。  此复

哈尔滨市其他机构  
二00六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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