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服务热线:400-820-2536 |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型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牡政办发[2006]1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5-16 | 生效日期:2006-05-16 |
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牡丹江市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型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牡丹江市政府
二OO六年五月十六日
牡丹江市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型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工作方案
为推进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确保我市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型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工作(以下简称补贴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完善石油价格形成机制综合配套改革方案和有关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6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型行业因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增加支出实施财政补贴的意见》(黑财建〔2006〕3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通过实施财政补贴,切实减轻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对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型行业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二)基本原则。
1.普惠制与原则性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确保补贴对象普遍受益,做到基本满意,也要确保不超范围发放。
2.公开透明、简便易行的原则。补贴工作既要公开、公平、公正,便于社会监督,又要做到程序简单、易于操作。
3.直补到位、科学合理的原则。根据补贴行业的不同,补贴数额要核定到户到车,补贴资金要发放到户到人,补贴办法要严密细致、科学规范。
4.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主管部门和战线领导负责制,要认真核实情况,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补贴发放到位,妥善处理补贴发放后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补贴内容 (一)补贴金额。补贴资金由省级财政通过转移支付形式拨付,对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客运和城市出租车的补贴统一按9.5个月计算。市本级补贴总额为393.3万元,其中:渔业生产补贴1.6万元,林业生产补贴5.9万元,城市公交行业补贴286.9万元,农村客运行业补贴17.8万元,城市出租车行业补贴81.1万元。
(二)补贴对象。截止到2006年4月20日,市本级从事渔业养殖并使用机械耗油设备的渔民和渔业企业、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城市公交企业、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和城市出租车经营者为具体补贴对象。4月20日以后新增的补贴对象,此次不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2006年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补贴办法依据省级财政核拨市本级补贴资金总额,由相关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选择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确定补贴标准。2006年以后补贴标准按照省级财政核定的办法另行制定。
1.从事渔业养殖并使用机械耗油设备的渔民和渔业企业。根据审核确认的养殖设备功率,确定单位功率补贴标准。
2.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按照林业生产占35%、营林生产占36%、林业管护占29%的比例分配补贴资金。林业生产补贴标准为1.33元/立方米,以2005年木材产量乘以单位补贴标准为补贴金额;营林生产补贴标准为0.64元/亩,以2005年实际面积乘以单位补贴标准为补贴金额;林业管护补贴标准为0.022元/亩,以2005年实际面积乘以单位补贴标准为补贴金额。
3.城市公交企业。按照城郊和市区线路分别核定车辆补贴标准,城郊线路补贴标准为94.26元/人,市区线路补贴标准为75.92元/人。各单车的核定载客人数乘以单位补贴标准为每台车的补贴金额。
4.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以车辆核定的座位数和日行驶里程的乘积作为基数,确定每基数单位(每座日行驶里程)补贴标准为0.673166元。各单车的核定基数乘以单位补贴标准为单车的补贴金额。
5.城市出租车经营者。每台出租车补贴标准为310.84元。
(四)补贴发放程序。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个人和单位进行逐户登记、核对、认定,建立要件档案。
1.从事渔业养殖并使用机械耗油设备的渔民和渔业企业。补贴对象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各区农业局登记,经市农委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审定。补贴对象为个人的,市财政局统一在市城市信用社建立个人储蓄账户,补贴款直接拨入个人账户;补贴对象为单位的,由市财政局将补贴款直接拨付到补贴单位。
2.国有林业企业和林场苗圃。补贴对象经市林业局审核后报送市财政局审定,由市财政局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补贴单位。
3.城市公交企业。市区公交车辆要具有车籍档案,由市公交公司组织上报,经市建设局审核后报送市财政局审定,由市财政局将补贴款拨付到市公交公司。城郊线路由承包者或者车主凭身份证明和行车执照到市建设局登记,经市建设局审核后报送市财政局审定。市财政局统一在市城市信用社建立个人储蓄账户,补贴款直接拨入个人账户。
4.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补贴对象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交通运管部门登记,由交通运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审定。市财政局统一在市城市信用社建立个人储蓄账户,补贴款直接拨入个人账户。
5.城市出租车经营者。补贴对象凭身份证、行车执照和营运证三个有效证件到交通运管部门登记,由交通运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市财政局审定。市财政局统一在市城市信用社建立个人储蓄账户,补贴款直接拨入个人账户。
(五)补贴发放时间。5月12日开始发放,5月17日前发放完毕。
(六)补贴资金管理。补贴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市财政局在市城市信用社开设"财政油价补贴资金"专户,资金封闭运行。
三、组织领导 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牡丹江市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补贴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陆兵 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靖殿元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姚寿鹏 市政府副市长
梁桥市 政府副市长
王育伟 市政府副市长
成 员:金日勋 市财政局局长
刘振国 市农委主任
赖世海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振先 市交通局副局长
赵顶臣 市建设局副局长
王建平 市监察局副局长
顾景泉 市审计局副局长
市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金日勋(兼)。
四、实施步骤 补贴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2006年4月14日至4月25日)。各相关部门要向财政部门提供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补贴对象的基础数据,提报口径应与向省主管部门提供的测算数据一致。财政部门要在认真调查、测算核实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报省财政厅审批。
(二)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4月26日至5月17日)。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补贴工作,及时将补贴发放到位,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做好对各县(市)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补贴的指导工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06年5月18日至5月23日)。市石油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石油价格机制改革补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不能按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对补贴工作的领导。要将补贴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工作日程,建立组织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狠抓落实,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增强补贴工作的透明度。要及时向补贴对象公布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解答有关补贴政策,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举报的违纪问题要及时查处,严禁暗箱操作。
(三)强化补贴工作的监督管理。要加强对补贴工作的检查指导,随时掌握工作动态,妥善处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在补贴发放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套取补贴资金,发现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刑事责任。对补贴不到位和政策执行有偏差的,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及时纠正,确保补贴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Copyright © 2008-2024 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China Finance Executive Council (F-Council)为协同共享企业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旗下服务品牌 网站备案/许可证号:沪ICP备15031503号-1 |
![]() FCouncil |
![]() 御财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