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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编报2006年省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专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有关事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鄂发改高技[2006]226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4-05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市、州、直管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 你们报送的2006年省光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专项项目申报表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专家评审、现场考核和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同意将你们报送的有关项目(详见原文件附件一)作为备选项目纳入2006年省光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两个专项第一批项目计划。
二、在完成项目备案或核准等有关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的基础上,请你们抓紧组织项目承担单位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并于4月12日之前将资金申请报告(附电子文本)及有关附件、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等一式两份报送我委。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写要求及相应附件材料参照附件二。
三、项目承担单位应对所申报的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有关附件材料的真实性承担责任,并就真实性作出声明(具体格式详见原文件附件三)。声明的原件连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等一并报送我委。
四、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附件是我委审理安排及组织实施专项项目的依据。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对项目的建设方案、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进行认真审查把关,并进一步加强对省光电子信息和生物医药专项项目建设的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尽快投产发挥效益。对此次纳入备选的项目,我委将视项目建设条件的落实情况等再考虑列入专项投资计划给予适当支持。
特此通知。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OO六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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