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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006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吉市政函[2006]60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3-31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年,今年各项工作的发展水平将对未来五年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在我市经济发展中,仍然存在着总量不大、结构不优、效益不高的突出矛盾,为有效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在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上加大工作力度,领跑经济快速发展。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市政府同意,现对2006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进行适当调整。承担招商引资工作任务的各单位,要按照调整后的责任目标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责任,转变方式,加强领导,确保全年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市政府调整后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季度阶段性考核、年终全面考核及综合评价的依据。

  附件:2006年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调整表(略)

吉林市人民政府
200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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