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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苏农机科[2006]7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4-18 | 生效日期:2006-04-18 |
各市农机局:
近年来,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用于农机具购置补贴资金大幅度增加,有力地促进了我省农机化事业的发展。为确保中央和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有效保障财政资金补贴的农机具(以下简称补贴机具)质量稳定、安全可靠、服务及时,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导向作用,现就进一步做好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是党和政府加强“三农”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落实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是新形势下农机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任务。补贴机具质量的好坏,与农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直接影响到补贴政策实施的效果,加强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是贯彻好、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十分重要的内容。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站在执政为民、服务“三农”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依照《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产品质量法》和《江苏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帮助和引导农民以及农机服务组织购买好、使用好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农机科技普及推广,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切实加强对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工作责任制,做到明确机构、确定人员、责任到人,切实抓好补贴机具的质量投诉、协调处理纠纷以及补贴机具的质量信息收集等工作。要加强协调,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支持配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保证补贴机具在性能指标、规格、配置、质量等方面不走样,保证农民的利益不受侵犯。
三、积极做好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为切实做好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省局制订了《2006年江苏省财政补贴机具质量监督工作方案》(附件一),各地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一是加强对补贴机具质量和“三包”服务工作的监督。入选企业是补贴机具质量的责任主体,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对生产企业及销售服务商的产品质量、售后服务、投诉处理等进行有效监督。二是充分发挥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监督网络作用。各地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要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地址,方便用户投诉,切实承担起投诉受理、协调处理纠纷等工作。对重大质量事故和集体投诉案件,各地要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将有关情况上报省局,并跟踪掌握事态的发展,直至处理完毕。三是做好信息报送工作。我省已经建立农机质量监督信息员队伍,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农机质量监督信息员开展工作,及时客观公正地填写《农机质量监督信息反馈表》(附件二),并为他们的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四是开展补贴机具的产品质量和“三包”服务问卷调查工作。今年省局将继续组织开展对重点补贴机具的质量跟踪调查和售后“三包”服务状况的问卷调查,各地要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工作,督促有关企业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水平。五是做好有关企业的质量体系督查工作。省局将结合实际,在近期对我省境内有关入选企业进行一次生产环节的质量督查,全面掌握企业在生产、培训、主要部件及关键零配件协作供应等方面的情况,及时解决生产环节的质量问题。六是要坚决打击拼装制售假冒伪劣补贴机具的行为,特别是假冒补贴机具农机推广鉴定证书的行为,切实维护入选企业和农机用户的合法利益。
四、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农民科学选购和使用农机
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要以农机补贴政策为导向,放大政策效应,积极宣传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和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开展“农机科技入户”、“放心农机下乡进村”等活动,引导农民自愿选购和使用优质农机产品;强化技术服务指导和培训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发布农机供求和质量信息,及时向农民推荐优质农机产品,真正让农民在看到实效、得到实惠中,更新“便宜、能用”的农机消费观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为补贴机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江苏省其他机构
2006年0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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