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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六盘水市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市府办发[2006]31号 | 发文机关: | |
发文日期:2006-04-04 | 生效日期:2006-04-04 |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市财政局《关于六盘水市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六盘水市政府
二○○六年四月四日
关于六盘水市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实施方案
(市财政局 2005年4月4日)
按照省的统一部署,全省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将于2007年全面实施。为确保政府收支分类改革顺利进行,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06〕13号)和省对改革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我市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一、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是: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的总体要求,逐步形成一套既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通行做法的、较为规范合理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为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财政监督创造有利条件。
基本原则:一是要有利于公共财政体系的建立;二是要有利于预算的公正、公开、细化、透明;三是要有利于加强财政经济分析与决策;四是不触及各方面的资金分配、管理权限和工作流程,不打破部门的利益分配格局。
二、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主要内容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主要包括建立新的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三个方面内容。
(一)收入分类。按照全面、规范、细致地反映政府各项收入的要求,根据目前我国政府收入构成情况,将政府收入分为“税收收入、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非税收入、贷款转贷回收本金收入、债务收入、转移性收入”6个大类,下设49款、354项、750目。四级科目逐级细化,以满足不同层次的管理需要。
(二)支出功能分类。反映政府的职能活动,分为“一般公共服务、外交、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环境 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工业商业金融事务、其他支出、转移性支出”17类,下设172款、1152项。类级科目综合反映政府职能活动,款级科目反映为完成某项政府职能所进行的某一方面的工作,项级科目反映为完成某一方面的工作所发生的具体支出事项。
(三)支出经济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具体用途,分为“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转移性支出、赠与、债务利息支出、债务还本支出、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贷款转贷及产权参股、其他支出”12个大类,下设98个款级科目。
三、与现行预算管理方式的衔接 2007年推行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保持“两个不改变”:一是暂不改变现行预算管理的基本流程和管理模式。二是暂不改变预算平衡口径及预算内资金(包括现有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外资金、社会保险基金分别管理的方式。各级财政继续向同级人大报送一般预算、基金预算和债务预算收支情况,财政、国库、税务部门以及各预算单位继续按现行预算资金管理方式和预算编报程序编制预算、组织预算执行。
四、我市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实施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市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的整体部署,协调市人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有关部门的相关工作。市政府副市长黄金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杨国彦、市财政局局长谢朝碧任副组长,市人行行长廖军贵、 市国税局局长何大状、市地税局局长张社贵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要设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具体工作的落实,指导、检查、督促各县(特区、区)和市直有关部门的改革实施工作。市直各部门要明确1名领导负责该项工作。各县、特区、区要结合本地实际,成立相应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本地的改革实施工作,有关改革方案报市财政局备案。
(二)加强培训。加强培训是顺利推进改革的重要基础工作。各县(特区、区)财政局和市直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时间安排,分别开展培训工作。市财政局各相关职能科室(中心)要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好业务培训、答疑解惑及咨询工作。
(三)提供必要的改革保障。各县(特区、区)和市直各部门要做好实施改革的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工作,对必需的设备、信息网络、业务培训及实施软件等,要视需求情况提供经费保障和人员保障。
(四)对现行的制度进行清理。对现行与新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要求不适应的规范性文件等要进行清理,及时贯彻落实修订后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以及税收、国库、财政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
(五)对收支凭证及报表体系进行相应调整。根据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的要求,重新设计新的部门预算报表体系和收支凭证。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6年3月30日―4月5日)
成立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拟定改革实施方案;开展组织培训的准备工作;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全市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
(二)培训阶段(2006年4月6日―5月15日)
4月12日前,完成对各县(特区、区)财政局的业务培训工作;5月12日前,完成对市直各预算单位的业务培训工作;各县(特区、区)财政局5月15日前完成对所属县直单位和所辖乡(镇、街道)的业务培训工作。
(三)具体操作阶段(2006年5月16日―12月)
5月31日前,完成2006年预算数据、分月执行数据按新旧科目的转换以及汇总上报工作;9月30日前,市县两级按新旧两套科目编制2007年预算;11月30日前,按新口径布置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财务制度,抓好培训及贯彻落实工作。
(四)总结阶段(2007年3月15日前)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基本结束后,各县(特区、区)对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材料报市财政局。
六、工作要求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是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市财政局制定的工作计划,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不负责任,不抓落实,不按时上报有关数据资料而影响全市改革进程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财政部门将暂缓调拨各县(特区、区)及市直预算单位的各项资金。
市直各部门于7月底前,做好各项财政性资金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对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进行清理的通知》( 市财政监〔2006〕7号)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应缴财政的各种款项要及时、足额解缴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确保改革工作中财政性资金安全、完整,不受损失。
各县(特区、区)要结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清理方案,认真开展好对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乡(镇、街道)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清理工作结束后,将清理工作情况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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