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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沪财库[2006]1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3-28 生效日期:2016-12-11
 

市委有关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各委、办、局,各区县财政局、发展改革委、信息委: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信息产业部关于印发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5]3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
2006年3月28日

友情链接: 御财府 L-councli 上海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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