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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行政公署批转盟财政局关于全盟财政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文    号:兴署字[2006]15号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06-03-27 生效日期:2016-12-11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盟直有关部门:
  盟行署同意盟财政局编制的《兴安盟财政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兴安盟行政公署
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兴安盟财政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

  兴安盟财政局
  序 言
  “十五”是本世纪的开局五年,我盟经济持续增长,财政实力明显增强,财政在支持经济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事业发展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十一五”是我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准确把握全国经济形势和全区经济发展趋势,围绕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符合盟情和时代要求的财政发展战略,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产业布局和加快结构调整,做大经济总量、壮大财政实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根据盟委、盟行署编制“十一五”经济发展规划总体部署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编制“十一五”规划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财政“十五”规划执行情况回顾
  “十五”以来,全盟各级财政部门紧紧围绕盟委提出的“农业稳盟、工业立盟、旅游兴盟,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强盟富民”的发展战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盟委、盟行署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推进“三化”进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为重点,全力支持经济发展,努力增加财政收入;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和政策支持,有力促进了全盟经济及各项事业发展;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构建公共财政框架,保证重点支出需要,提高了财政保障能力和宏观调控能力;着力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规范财政运行机制;加强财政管理,强化财政监督,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收支规模迅速增长,财政实力明显增强。
  1、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十五”期间,我盟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经济效益稳步提升,经济运行质量不断提高,经济保持了快速增长,为完成财政收入任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年来,全盟财政收入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特别是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农牧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一批重点工业项目的陆续建成和投产,为财政收入增长更注入了新的活力。
  2005年全盟财政收入实现103,320万元,比规划目标86,360万元超收16,960万元,完成计划的119.64%,是2000年52,356万元的近一倍,“十五”平均递增率为14.5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实现63,423万元,“十五”平均递增率为11.06%,上划中央税收实现39,897万元,“十五”平均递增率为21.91%,一般预算收入实现48,433万元,“十五”平均递增率为9.20%.
  “十五”期间,全盟累计财政收入达到36.7亿元,比“九五”累计21.9亿元,增加14.8亿元,增长67.45%.
  分地区看:2005年乌兰浩特实现财政收入44,418万元,“十五”递增率20.07%,阿尔山市实现4,696万元,“十五”递增率16.82%,科右前旗实现12,021万元,“十五”递增率9.05%,科右中旗实现8,736万元,“十五”递增率14.73%,扎赉特旗实现9,722万元,“十五”递增率5.40%,突泉县实现9,324万元,“十五”递增率13.22%,盟本级实现14,404万元,“十五”递增率13.27%.乌兰浩特占全盟财政总量的42.99%,在全盟举足轻重,阿尔山市也保持了较快的增幅。
  从收入构成看:工商税收“十五”比“九五”增长达75.27%,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房产税等主要税种年均增长分别为11.65%、22.32%、18.32%、11.18%;2005年地税收入占一般预算收入71.20%,剔除农业税政策因素影响后比2000年提高1个百分点,近三年来,国家不断调整农牧业税收政策和产业支持政策,农牧业税和企业收入呈负增长;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财政贡献率明显提高,财政收入结构和收入质量有了明显改进,传统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继续保持财源支柱地位。政府非税收入虽仍占总收入很大比重且增幅较高,但已剔除了社保基金收入, 2005年基金收入为14,990万元,十五“递增率18.78%,占地方财政收入的23.63%,行政收费收入为2,649万元,十五”递增率31.14%,财政收入结构更加优化,质量不断提高。
  2、支出规模迅速扩大。
  伴随财政收入增长以及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加大,财政支出规模也不断扩大,财政整体实力迅速壮大,财政宏观驾驭能力明显增强,使公共支出得到加强,对重点支出项目的保障程度进一步提高。
  2005年全盟财政支出为258,788万元,比2000年100,917万元增加157,871万元,增长156.44%,“十五”平均递增率为20.72%。
  “十五”期间,全盟累计财政支出为95.4亿元 ,比“九五”累计支出39.7亿元,增加55.7亿元,增长140.11%.
  分地区看:2005年乌兰浩特实现财政支出35,643万元,“十五”递增率12.50%,阿尔山市实现7,896万元,“十五”递增率12.54%,科右前旗实现43,634万元,“十五”递增率23.73%,科右中旗实现38,008万元,“十五”递增率28.60%,扎赉特旗实现49,315万元,“十五”递增率25.84%,突泉县实现36,986万元,“十五”递增率24.98%,盟本级实现47,306万元,“十五”递增率15.36%。
  从支出构成上看:各级财政继续对社会保障、农业、教育、科技、政权建设等项支出给予重点保障。经济建设支出占24.20%,社会事业支出占33.68%,行政管理占支出的15%,社会保障支出占13.93%,在全部支出中,工资支出占29%.
  3、财力补助不断增加。
  “十五”期间,上级对我盟的各项补助和转移支付资金逐年增加。2005年达到205,451万元,比2000年的73,676万元增加131,775万元,增长179%,“十五”期间,全盟累计上级补助和财政转移支付达到75.4亿元,比“九五”累计27.4亿元,增加48亿元,增长174.60%.上级财政的大力支持对保障各项改革和事业发展,对弥补财力缺口,提高公共财政的保障程度和宏观调控能力都起到了极其重要作用。
  (二) 发挥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十五”期间,财政政策由积极逐渐转向稳健,按照公共财政框架要求,我盟进一步规范支出管理,财政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向公共领域和公益事业倾斜。重点支持城市基础设施、能源交通、生态环境、科教文卫、社会保障、农业生产和区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千方百计促使财源产业壮大,保障弱势产业生存,加快新兴产业发展,推动区域经济创新,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加大基础设施投入。
  “十五”期间,财政在财力伸缩力很弱的情况下,围绕盟委发展战略,投入大量资金,支持城市建设、能源交通、信息通讯等硬环境建设。
  ——“十五”期间财政基本建设支出累计为13.98亿元,是“九五”2.8亿元的4倍多,增长392.71%.财政的投入引导了社会投资取向,乌兰浩特城市空间得到拓展,科右前旗实现了整体迁移,阿尔山旅游明星城功能更加完善,其他旗县通过城市化建设,突出地方个性,发挥民族特色,夯实硬环境,优化软环境,使城镇成为经济发展最坚实载体。加大政府前期投入,支持兴办“工业园区”,依托城市建园区,市场机制办园区,乌兰浩特工业园区已连续三年实现经济增长翻番目标,突泉、扎旗、中旗等旗县的园区也初具规模,实现了园区“五通一平”,并吸引了很多企业和项目入园。
  ——“十五”期间,财政共争取国债项目资金9.9亿元,是“九五”1.6亿元的6倍多。主要完成了音江、霍乌、中扎等十几条县际、省际公路建设,支持了扎乌380公里输变电线路建设和光缆改造,进行了城市热网改造、街路改扩、园林规划、广场修建、草场保护、水利开发等几十个项目,使城市的承载力、吸纳力和聚集力大大提升,使我盟交通更加通畅,信息更加便捷,环境更加优美。
  2、积极争取外资援助。
  “十五”期间,财政积极引进优惠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为全盟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服务。截止2005年末,全盟利用亚行贷款13,933万元,回补资金13,318万元,世行贷款14,198万元,外国政府贷款8,033万元,德国雪灾援建项目715万元,2005年又争取松花江防洪项目贷款资金14,000万元。
  3、支持农业生态建设。
  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优化财政支农资金投入结构,加大对农牧业的投入。
  ——“十五”期间,财政支农支出达3.78亿元,比“九五”增加0.9亿元,增长31.25%.重点支持了农田草牧场水利基本建设、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项目建设,确保了农牧业稳定发展,也为农业获得丰收提供了物质条件。
  ——“十五”期间,财政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事业支出达0.89亿元,比“九五”增长42.25%,全盟新增灌溉井3.4万眼,配套4895眼,新增有效灌溉面积96.9万亩,新增节水面积80万亩,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农牧业抗灾能力,使农业受制于水的问题得到缓解。
  ——“十五”期间,财政扶贫支出达2.1亿元,比“九五” 增加0.8亿元,增长69.76%.重点支持了全盟“千村扶贫开发工程”和“南三、北八”区域性扶贫开发工程,初步解决了20万人口的温饱。
  ——“十五”期间,不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2005年在全盟范围内全面取消农牧业税,实行了对农牧民的税收零税率政策,财政减收1.1亿元,全盟农牧民年平均减负93.35元。
  ——“十五”期间,财政不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加强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粮食补助金的发放和管理,五年共拨补粮食风险基金和发放各类粮食补贴13.1亿元;进一步完善了粮食直补政策和发放办法,自2003年以来,共发放粮食直补1.87亿元,受益农户29.11万户,受益农民117.83万人。
  ——“十五”期间,在坚持惠农政策的同时,财政加大了对林业的投入。建立了重点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双五百万工程,“十五”期间,全盟林业支出达5.7亿元,比“九五”增加5个亿,增长759.67%.
  4、全力支持重点项目。
  “十五”期间,盟本级财政每年都安排500万元工业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积极支持各部门争取项目,运作项目,使蒙牛、草原兴发、吉林德大等一大批重点项目落户兴安,展示了较好的发展前景。2005年,积极贯彻盟委行署确定的“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年”的重要决策,财政在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安排项目前期工作费1,500万元,加快了项目培育谋划和推进的速度,财政的必要投资,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和带动了社会投资,推动了经济增长。
  ——“十五”期间,全盟共支持招商引资项目690项。支持新上项目571项,许多项目已成为当地的财源支柱。
  ——“十五”期间,财政共投入企业挖改资金1.67亿元,比“九五”增长19.47%,其中盟市两级财政共向乌钢和烟厂等重点企业提供技改资金7,100多万元,不断推进企业技改工作的顺利实施,为全盟财政收入的增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5、支持各项事业发展。
  ——“十五”期间,加大了对科技文化事业支持力度。文体广播事业支出为2.45亿元,比“九五”增加1.15亿元,增长88.08%.科技支出为2,205万元,比“九五”增加806万元,增长57.61%.
  ——“十五”期间,教育事业支出明显增大,为16.46亿元,比“九五”增加8.6亿元,增长109.60%.组织实施了“二期义教工程”和“二期危改工程”和“农村牧区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开工建设学校34所,施工面积81,558平方米,竣工面积41,575平方米,全面落实了“两免一补”资金4,667万元,使99,862名学生成为直接受益者。
  ——“十五”期间,财政保障了卫生、计生和抚恤救济事业。医疗卫生计生支出为2.38亿元,比“九五”增加0.8亿元,增长54.70%,开展了新型农村医疗合作试点,改善了农村计生条件。抚恤和社会救济支出1.9亿元,比“九五”增加1.27亿元,增长198.79%,提高了疾病防控、灾情救助能力。
  ——“十五”期间,强化社会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救助体系。落实“两个确保”,共筹集发放养老金6.73亿元,社会发放率为100%,并自2001年始启动了社会保险费税务代征;共筹集低保资金6,780万元,使全盟城镇13,225户困难户和124万人次贫困人口享受到了最低生活保障。不断加大再就业投入,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安置再就业人员12,797人。离退休费支出为7.08亿元,比“九五”增加5.08亿元,增长254.41%.
  ——“十五”期间,财政加大了公检法司支出。共实现支出3.56亿元,比“九五”增加1.61亿元,增长83.11%.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十五”期间,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积极支持城市公益事业发展,城市维护支出达1.88亿元,比“九五”增加0.9亿元,增长94.99%.行政管理累计支出为10.7亿元,比“九五”增加5.65亿元,增长111.64%.其他部门事业费为2.77亿元,比“九五”增加1.35亿元,增长94.41%.
  ——“十五”期间,财政保证工资足额发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2002年始,各级财政部门通过普遍建立工资专户管理制度,推行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政策,实行农村牧区中小学教师工资上划旗县级管理等办法,连续四年实现了工资足额发放,部分地区还清理了一部分历年陈欠。
  (三)规范财政运行机制,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十五”期间,各级财政大力推进支出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依法理财。以强化财政监督为重点,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1、推进国库制度改革。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制定了《兴安盟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于2004年10月组建了兴安盟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在单一帐户体系建立、非税收入收缴、工资统发和直接支付等方面开展工作。2005年进一步完善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了《兴安盟国库集中支付实施细则》,全盟各旗县市都成立了国库集中支付机构,并开展了集中支付业务。
  2、深化部门预算改革。
  “十五”期间,坚持合理分配、规范管理、依法理财、注重效益的原则,根据我盟的财力状况和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规范了资金拨付程序,维护了预算的严肃性。进一步完善苏木乡镇财政体制,对苏木乡镇全面实行乡财县管,撤销了苏木乡镇国库,乡镇级收入纳入旗县管理,全部实行了工资统发,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充分体现了“公平、透明、健全、稳固、规范、高效”的预算管理机制。
  3、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自2003年始,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的收缴全面实行“票款分离”管理办法,实行由“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收支两条线”管理体制。2004年与国库制度改革相衔接,取消了执收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基金以及其他预算外资金帐户,采取直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收支行为。
  4、加强政府采购管理。
  政府集中采购范围进一步扩大,集中采购行为进一步规范。五年政府集中采购总规模达4个亿,节约资金5017万元,综合节支率为12.5%,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制定了《兴安盟政府集中采购程序》等八个管理办法,对维修工程、货物和服务采购的程序、方法都做了明确的规定,使政府采购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
  5、规范会计核算行为。
  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自2002年始,在运行中不断完善和提高。通过集中核算,进一步规范了会计核算行为,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在节约核算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和防止腐败,以及保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促进了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
  6、强化财政监督管理。
  “十五”期间,全盟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收支并举、内外并重、强化监督、服务改革”的方针,积极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先后开展了清理整顿周转金、清理银行存款帐户、清理往来款工作,开展了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非税收入的收支检查工作,加大了财政专项资金、国内外借贷款、担保、援助和各项配套资金的检查力度,建立了财政项目监察员并开展了财政投资评审,进行了财政内部监督和会计信息质量的监督检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四)财政运行存在问题。
  “十五”期间,兴安盟的财政收入虽然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但从整体上看,仍然属于“温饱不足型”财政。财政收支运行问题很多、矛盾很大,财政管理有待加强、改革仍需创新。
  1、财政收支矛盾加剧。
  “十五”期间,财政收支矛盾日益加剧。2005年按一般预算收入与财政支出之比计算自给率为18.72%,比2000年30.91%下降12.19个百分点,按一般预算收入与一般预算支出计算自给率为20.32%,比2000年的32.62%下降12.3个百分点,地方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之比计算为24.51%,比2000年的37.20%下降12.69个百分点,全口径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之比计算为39.92%,比2000年的51.88%下降11.96个百分点,财政自给程度的下降,一方面说明财政支出规模迅速增长,财政收入虽也呈快速增长,但收支速度呈非同步增长,“十五”期间财政收入速度低于支出速度6.16个百分点,而且支出又是在较高基数上的增长,收支差距进一步扩大,收支矛盾日益加剧,保改革、保运转、保稳定的压力越来越大。
  2、收支结构不尽合理。
  “十五”期间,财政收支结构也不尽合理。财政收入总量小,供养人口比重大,财源结构单一且不稳定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改变,后续财源增长乏力,制约着整体财力的增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水平低,可用财力增长缓慢,制约着财政宏观调控作用的发挥,财政难以满足我盟经济发展和改革的需要。在支出结构上,“缺位”、“越位”并存,财政既有包揽过多,也有该管未管,供给不足等问题。收支缺口不断扩大,75%的支出是靠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补助和转移的支持下得以实现的,比“九五”扩大15个百分点。
  3、财政自给能力偏弱。
  “十五”期间,财政自给能力呈下降趋势,是财政自给程度偏低的地区。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一直在9%以下,低于全区5个多百分点。说明财政汲取能力偏差,提高经济贡献率、投资回报率、财政汲取力将是未来五年财政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
  4、财政管理仍需创新。
  “十五”期间,在理财方式上,财政不断从“管家型”、“输血型”向“造血型”、“生财型”转变。努力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全力支持推进全盟工业化、农牧业产业化、城镇化,支持农牧业基础建设、支持旅游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依托产业发展实现财政振兴。发挥财政资金的拉动效应,统筹安排和综合平衡预算内外财力,引导社会资金按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参加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特别是非国有经济共同发展。但在提高财政收入质量,提高财政支出的有效性、规范性等方面仍存在思路不新、方法不多等问题。提高财政管理水平仍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二、“十一五”财政发展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兴安为目标,紧紧围绕全盟经济发展战略和盟委、行署的中心工作,不断创新理财思路,积极支持经济发展,狠抓增收节支,依法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进一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要;深化公共财政改革,健全和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积极主动地发挥好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积极支持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奋斗目标
  根据“十一五”全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出的预期目标,“十一五”期间,财政收入的增长要略高于国内生产总值的增幅,今后五年全盟GDP的增幅为年均增长20%,人均GDP年均增长18%,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3.78%,到2010年全盟财政收入达到30亿元。
  分地区看:到2010年,盟本级财政总收入达到3.4亿元,平均增长18.93%,旗县市总收入累计为26.6亿元,平均增长24.07%.实现财政收入112233目标,即六个旗县市中突破10亿元和1亿元的各一个,上两个亿的旗县2个,上三个亿的旗县2个。
  在结构上:到2010年全盟地方财政收入将达到13.2亿元,中央和自治区收入将达到16.8亿元。
  支出目标:到2010年全盟财政支出总额达到48亿元,其中:盟本级达到8.6亿元,旗县市达到39.4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为实现财政上述目标,“十一五”期间面临的主要任务是:
  1、做大经济总量,积极培植财源。
  建立有利于产业集中布局和发挥比较优势的税收体制,在更大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通过项目运作,做强做大特色产业,扩张经济总量, 壮大财政实力。
  2、围绕发展战略,重构财源格局。
  全力支持农业稳盟、工业立盟、旅游兴盟,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促进结构调整,提高二、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严格税收优惠政策,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3、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社会发展。
  4、统筹安排资金,调控经济运行。
  统筹安排和综合平衡预算内外财力,引导社会资金按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要求参加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切实用好改革建设中的各项基金,确保资金专款专用,特别是管好国有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的有效运营和保值增值。
  5、强化收支管理,提高资金效益。
  切实提高收入质量,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加强预算执行审计,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运作,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实施收缴分离,切实加强财政收支监督、内部监督和会计监督,全面提升财政监督能力,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6、深化体制改革,理顺分配关系。
  完善以税收为主的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提高财政自给能力;探索国有资本经营、社会保障等预算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财政分配体制,调整地方政府间收支关系,整合财力、理顺分配、规范运作;深化费税改革,完善税收制度体系。
  (四)目标依据
  根据盟委“农业稳盟、工业立盟、旅游兴盟、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实现富民强盟”的发展战略。通过四年的实践,兴安盟实现了超常规、跨跃式发展。在总结“十五”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又提出了符合盟情的“十一五”规划目标。按照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思路,国家在未来五年将会进一步加大对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扶持力度,加大对东北老工业基地支持,国家和自治区从财政政策上会给予我盟更多的优惠和照顾,财力分配也能适度倾斜。根据全盟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目标和目前我盟面临的大好形势,在对财政“十五”执行进行很好总结的基础上提出规划目标。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年,全盟计划实施区级工业重点项目16项,其中续建项目6项,分别是乌兰浩特中蒙制药爱克泻、王府实业育肥牛羊屠宰、乌兰浩特2×5万千瓦热电、科右中旗2×13.5万千瓦热电、突泉风力发电、前旗风力发电项目。新开工项目10个,分别是扎赉特旗沥清油、内蒙古奈伦集团马铃薯加工、扎赉特旗70万吨水泥、科右中旗风力发电、乌兰浩特沃尔公司生物桔杆、科右中旗30万吨二甲醚100万吨甲醇、突泉2×5万千瓦热电、兴安兴发产品出口标准化、科右前旗味精生产线、科右前旗燃料乙醇。这些项目计划总投资88亿元,开工率为80%,新增利税10亿元,增加财政收入1.25亿元。盟级工业重点项目50项,计划投资30亿元,开工率为90%,新增利税3.5亿元,增加财政收入0.4亿元。第二产业的强大拉动,也给三产和一产注入勃大的生机,提供更加宽敞的发展空间,促使各产业与国民经济同步增长,GDP增速和财政收入增速都能达到24%左右,有着充分的理论依据。按照这样的发展思路,即使按自然增长法测算未来五年的发展趋势,也能完成上述规划目标。
  自2006年始,自治区将调整财政体制,在保证盟市既得利益的前提下,选择5个税种作为共享税,共享比例为20:80,2007年始,自治区分享比例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盟市分享比例每年减少一个百分点,五年后固定为25:75,再加上原来的分税制体制形成的收入分配格局,因此“十一五”期间,上划中央和自治区收入的增长将快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

  三、实现财政“十一五”规划目标的主要措施
  “十一五”时期,我盟将以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和新型工业化进程,不断壮大经济总量,优化产业结构,重点提高二三产业的比重,加强资源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紧密结合市场需求变化和产业结构调整,开拓和挖掘效益财源,下力量抓好财源的涵养、开发工作,促进财政收入多元化,推动全盟经济由“速度型”增长向“效益型”增长转变。
  (一)做大经济总量,积极培植财源。
  1、加快推进工业化进程,提高第二产业财政贡献率。
  提升工业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重,工业增加值保持年均增长27%,实现工业增加值110亿元,使来自工业的财政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达到40%以上,工业财政汲取率达到11%,到2010年实现财政收入12亿元。针对我盟各旗县市目前的产业发展现状,坚持以民营经济为主体,着力抓好重点项目建设,既要全力推进一批牵动全局的大项目,也要抓一批优质名牌和专精特新的成长型企业,更要培植一批新兴的产业领域,形成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动力、以优势和特色开发为突破口、以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依托、以产业园区建设为经济载体的经济发展新格局,尽快提升区域经济总量。
  ——支持加快推进能源工业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热电联产、风力、生物能、太阳能、沼气、水利发电等国家鼓励和支持的电力建设项目。加快已建项目续建工作,争取早日达产达效;积极推进新建项目:如科右中旗2×60万千瓦、乌兰浩特2×60万千瓦、前旗德伯斯2×60万千瓦、 突泉2×60万千瓦及乌兰浩特2×30万千瓦热电厂前期工作等,力争到2010年投产和在建电力装机达到500万千瓦,扎赉特旗图牧吉油砂加工能力达到30万吨。
  ——加快培育和壮大重化工业项目。重点建设乌兰浩特、突泉和科右前旗甲醇和二甲醚项目,加快科右中旗、扎赉特旗和乌兰浩特三个高载能工业基地建设,到2010年形成380万吨甲醇、110万吨二甲醚、45万吨聚丙烯、30万吨硅铁、20万吨电解石生产能力。
  ——加快发展优势和特色产业。依托蒙牛、草原兴发、吉林德大、突泉贝思特、恒利粮油、华资雪峰、万佳森发等农畜土特产品加工企业,实现到2010年牛羊肉加工能力40万吨、鸡鹅屠宰2000万只和1000万只,大豆1.7亿公斤,制糖10万吨,鲜奶日处理2000吨,林纸一体化5万立方米。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扶持中蒙制药公司、生化药厂、科右前旗华资雪峰公司等龙头企业,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实现上市,带动生化及中蒙药开发生产基地的建设。保持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领先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以乌钢、烟厂两户重点企业为试点,加快规范的公司制改造,带动乌兰浩特水泥厂、宏达压铸中心、科尔沁王酒业、红云酒业等一批企业的改造升级,实现传统行业的扩能改造和规范管理,乌钢总产量达到100万吨。乌兰浩特烟厂达到30万大箱的规模。
  ——加强矿业勘探和开发。积极采取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对矿产资源勘探和开发利用。尽快开展1:5万地质区域普查,摸清全盟地下矿产资源的分布情况,找到可供开采的矿产地。到2010年全盟矿业产值达到6亿元,年均增长15%.
  2、落实各项惠农政策,推进农业稳盟战略。
  农牧业税取消后,第一产业的财政贡献率虽接近于零,但第一产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是二三产业的发展的保障,对财政的间接贡献仍不可忽视。因此“十一五”期间,财政支农支出政策和力度都将进一步倾斜和扩大。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各项惠农政策,大力实施农业稳盟战略。使农业增加值保持年均增长9.5%,2010年达到6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保持在20%左右。
  ——加强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服务水平。坚持不懈地加强以水利为中心的农田草牧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力推广中小型农田配套机具,提高农业机械服务水平。
  ——优化农业区域布局,建设特色农业产业带。按照区域化布局和规模化种植的原则,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积极培育特色种植业基地。专用玉米基地到2010年种植面积达到300万亩,高油大豆基地100万亩,无公害杂粮杂豆基地100万亩,绿色水稻基地100万亩,专用脱毒马铃薯基地100万亩,饲草和中蒙草药基地100万亩,优质蔬菜瓜果基地10万亩。
  ——加快畜牧业发展,提高畜牧业的产业比重。加快实施奶源、肉羊、生猪、肉鹅、肉鸡、绒毛、皮革产业化基地建设工程,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禁牧、轮牧和季节性休牧,大力推广牲畜改良、疫病控制、舍饲养畜等增产技术,到2010年,奶牛存栏达到100万头,牛奶产量235万吨;肉牛存栏100万头,出栏50万头;肉羊存栏2000万只,出栏1000万只;生猪饲养量达到500万口、出栏300万口,肉鹅养殖1000万只,肉鸡2000万只,畜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4%,达到30亿元以上,占农业增加值一半以上。
  ——培育壮大林产业基地,保障林业稳步发展。继续实施林业建设五大工程,不断提高林业生产经营效益。到2010年全盟建设速生丰产林面积达到300万亩,山杏种植面积达到600万亩,完成造林250万亩,封山育林25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9.7%.
  ——加大扶贫开发力度,逐步减少贫困人口。以“整村推进”为主线,以“万户扶贫”为重点,实施移民搬迁工程和万户危房改造工程,全力推进“3521”工程,到2008年基本解决23.94万人温饱问题,70%以上贫困人口实现稳步脱贫目标。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力度,建立环境友好社会。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和退牧还草工程、草场改良和草原建设工程、水土保持和防沙治沙工程,“十一五”期间力争新增造林600万亩,建设草场1000万亩、水土保持1000万亩、防沙治沙1000万亩、自然保护区8600平方公里、各类生态示范区2万平方公里。实施GEF环境保护项目和松花江水污染控制项目,加大水环境、固体废弃物、大气环境和声环境治理。
  ——积极培育和发展农牧民经济合作组织,壮大农民经济人队伍。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实施科技入户示范工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牧民整体素质。
  3、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非国有经济。
  以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发展为取向,重点发展旅游产业,积极培育新兴服务业。“十一五”期间,第三产业达到10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3%,从业人员30万人,来自第三产业的财政收入占总收入40%左右。确立民营经济等非国有经济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营造加快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软环境,拓展非国有经济发展空间,鼓励社会各界都从事非国有经济,鼓励非国有经济进入工业园区投资兴业。
  ——做强做大旅游业。要深度挖掘自然景观禀赋和历史文化底蕴,精心打造“神泉雪城”、“蒙元文化”、“红色文化”和“科尔沁文化”四大品牌,加强景点和特色项目规划建设,积极开发有市场竞争力的旅游产品。旅游收入年均增长30%,到2010年达到22亿元。
  ——大力发展商贸流通业,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加快现有市场的升级改造,扩大规模和完善功能,合理规划中心商业区街,创造有利于吸引国内外大型商业企业前来设立分支机构的有利环境。“十一五”期间,实现商贸流通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以上,达到14亿元。
  ——加强交通运输业规范化管理,促进资源合理有效配置。不断完善运输网络体系,提高运输质量和等级,增加运输密度,提高运行速度。“十一五”期间,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2010年达到7.5亿元。
  ——积极培育壮大房地产、社区服务、金融保险、信息咨询等新兴服务业。十一五“期间,房地产业年均增长20%以上,2010年达到6亿元;金融保险年均增长18%以上,2010年达到5亿元;信息咨询等新兴服务业年均增长26%以上,达到7亿元。
  4、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推进城镇化建设。
  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继续加大对公路、铁路和口岸等通道建设,从根本上解决制约我盟经济建设的瓶颈;在城镇化建设方面,要以中心城市和城关镇为核心,不断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品位,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进一步优化经济布局,促进生产要素和产业发展不断向城镇聚集,形成块状区域经济;要加强盟内资源的整合,加强城市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增强城市整体竞争力。
  ——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要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和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契机,考虑人口聚集和产业发展,建设适度超前的交通网,到2010年建成乌白高速、乌阿一级公路等,加快“两伊”、“两山”铁路建设,乌兰浩特机场要由3C级改造为4C级,水运也要实现零突破。
  ——扩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功能。继续扩大乌兰浩特城市框架,提升城市品味,加强阿尔山及其他旗县政府所在地等重点城镇的规划建设,进一步明确未来的发展方向和分工定位。
  ——加强电网建设。建成结构合理,设备先进,安全可靠,经济灵活,满足地区需求的电网结构。
  ——加强信息网络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为经济发展服务。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社会事业持续发展。
  1、加大对“三农”的投入,落实财政支农政策措施。
  ——继续深化农村税费改革。全面推进乡镇苏木机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国有农牧场税费改革和化解乡镇债务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工作。
  ——切实完善落实“三补贴”政策,实行对产粮大县奖励政策,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加大对农村牧区科技、卫生、教育、文化支出,推动助学贷款工作。
  ——探索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与扶贫开发、农村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等其他支农资金相互配合、统筹安排的投入机制,并开展试点工作。
  ——积极落实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政策措施,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乡村发生新的债务。
  2、提高财政的公共保障能力,为各项改革服务。
  ——全面履行政府的各项职能,有进有退,有保有压。突出支持重点,用足用活财税政策。在收缩职能越位方面,加快事业单位改革步伐,在区分事业单位“公益性”和“经营性”的前提下,对经营性的事业单位,逐步推向市场,停止财政供给;对具有经营性、公益性双重性质的事业单位,视其收入条件和能力,逐步减拨部分事业单位经费;对公益性事业支出,要加大支持力度。
  ——加大对国家政权建设的保障力度,不断提高国家政权机关管理和服务水平,控制公用经费中的浪费行为,继续探索推进重大项目支出管理改革。
  ——做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规范公务员收入分配,提高公务员待遇。
  ——扩大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改革试点,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3、支持各项事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财政资金要以满足社会公共事业需要为重点,努力保障科技、教育、农业、生态环保、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和项目支出的需要。
  ——建立科技创新基金,优化财政科技投资结构,通过发展科技产业,带动经济和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
  ——大力支持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发展,将农村牧区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责任明确的经费长效保障机制,提高教育质量。
  ——加大各级卫生事业投入,重点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保险工作,全面推行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切实改善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条件。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医疗、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险为核心,以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互助为支撑,构建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和全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支持并逐步解决企业主辅分离办社会等历史遗留问题,做好优抚、军转、城市低保、抗灾救灾和疾病防控工作,进一步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提高全盟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加大对环境保护支持力度,支持建立健全环境保护政策机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4、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经济协调稳定发展。
  ——大力支持投资、金融、国有企业等体制改革和创新,要进一步完善税收政策的激励机制,借助国家加快增值税转型改革和积极推进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改革,增强企业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
  ——建立约束与激励并重的财税政策,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完善产业政策,优化产业结构,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节能降耗,促进优化投资消费结构,扩大消费的拉动作用。
  ——完善收入分配机制。理顺资源、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的价格,不断提高居民收入,特别是要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重,同时有效调节过高收入,重视提高农民收入。
  (三)深化财政体制与管理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一五”期间,财政要着眼于以建立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提高财政支出效益为重点,进一步深化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加大对部门和单位财政性资金的监管力度,努力节约财政支出。
  1、继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继续推进和深化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管理、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改革。部门预算改革要建立科学的支出标准和预算定额,建立完整的专项资金项目评估机制,实现基本支出预算规范化、项目支出预算科学化。
  ——推进政府收支分类与预算科目改革。强化部门预算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和使用效益的考核分析,促使预算资金安排由“重分配、轻管理”向“重分配、也重管理”转变。
  ——不断完善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现财政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全部反映在单一账户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预算执行环节和流程中体现预算约束。
  ——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提高财政支出比较效益。财政集中支付制度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相配合,促使政府采购行为与市场机制兼容,改变以往采购活动的自由状态,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继续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实施收缴分离和“票款分离制度”。
  2、完善财政监督机制。
  尽快建立与财政预算执行监督相衔接的财政监督管理新模式,改进财政支出监督的方式方法,走出事后集中性检查的老套路,把重心转到事前和日常监督上来,实现财政监督关口前移,使日常监督贯穿财政活动的全领域,做到事前审核不留漏洞、事中监控不留死角、事后处理不留情面,形成环节审核与过程监控并举、专项稽查与经常监控并行的财政监督检查新格局。
  同时,继续加大财政监督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以“金财工程”为技术支撑,建立分级财政收支情况的互联网系统,做到随时可以对被监管单位的财经数据进行分析、监督。
  3、健全与市场经济新体制配套的公共财政框架。
  ——围绕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构架,细化预算编制。按保重点、压一般、区别对待原则,调整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发挥财政资金拉动效应和导向效应,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范围,提高财政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按照现代公共财政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要求,最大限度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支持公益事业。
  ——按照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方向,在适度简化政府层级的前提下,按照“一级政权、一级事权、一级财权、一级税基、一级预算”的原则构造完整的分级财政。逐步把乡镇级变为县政府的派出机构,进而可以实质性地建立三级分税、分级财政,把政府的职能到位、效率提高、精简机构和作风转变结合起来,按照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有效地规范和完善公共财政收入制度和公共财政支出管理体系。
  4、健全财政体制,理顺财力分配。
  ——积极研究、努力争取国家对我盟的倾斜支持政策。争取更多的西部开发、扶贫、天保、国债转贷项目,用项目来拉动投资,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在适当时机、通过适当途径向中央建议,适当调整中央对民族地区的分税制财政体制,增强贫困地区造血功能,提高民族地区自有财源比重,按照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对一般转移和专项转移进行大幅度整合,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分配权限,避免在转移支付中地方与中央讨价还价,真正建立“钱权”相符的收支关系。
  ——控制县乡债务。建议在地方政府财政预算中增设“债务基金”项目,以控制政府实质债务快速膨胀,增强财政的稳定性,防范财政风险。
  ——合理分配各级政府职能和财政资源,鼓励地方政府积极开创自有财源,充分体现民族自治权力,使地方财源逐步自主化、公共支出制度化,激发地方财政活力与创新能力,促进地方财政收支平衡。
  ——推进税制改革,完善税收政策。支持参与国家将要进行的增值税转型改革;合并内、外资企业两套企业所得税制;继续完善农村税费等体制创新,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消费税制度和关税制度,研究开征物业税等。为改革建言献策。
  ——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争取中央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乡的支持力度;减少财政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全面推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实行“乡财县管”。

  四、规划实施
  《兴安盟财政“十一五”规划纲要》是《兴安盟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统领下的部门规划,本纲要的主要任务和预期目标是总纲要的细化和具体化,并通过各地和有关部门协作付诸实施。各级财政部门、盟财政各职能科室、局属单位在制定“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时,都要做到与本纲要各项指标相衔接。
  完成财政“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任务和目标,是盟委、盟行署和兴安人民赋予我们财政部门的神圣使命,因此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和团结全盟各族人民,求发展之真,务发展之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对党、对人民、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实现财政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保持同步,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上述规划目标。
  本纲要是“十一五”期间全盟财政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报经盟委、盟行署批准同意后印发。
  本纲要由盟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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