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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查增值税申报表资料报送方式的通知 |
内容分类: 财务会计法 | 实 效 性:现行有效 | |
文 号:桂国税函[2006]257号 | 发文机关:科学技术部 | |
发文日期:2006-05-19 | 生效日期:2016-12-11 |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接国家税务总局《流转税管理司关于调查增值税申报表资料报送方式的通知》(流便函[2006]51号),根据总局领导的指示,现就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资料的报送方式进行调查了解,请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增值税申报表资料报送方式情况表》(样式附后,以电子表格上报),并于2006年6月7日前上报到区局"FTP://centre/流转税处(上传)/申报表资料报送方式"目录下。
附件:增值税申报表资料报送方式情况表 (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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